小時候家里很窮,但父母持家很節(jié)儉。只有過年時家里才自己動手量紙樣、裁布料、踏縫紉機給做套新衣。上初中后少年有了愛美之心,把歷年來的壓歲錢全部買了一雙回力鞋,8塊5角,對于當時的我來說,好大一筆錢。每周體育課穿上倍感足底生風,自我感覺良好。
八十年代末的一個冬天,早晨被學校的廣播吵醒,起床時發(fā)現(xiàn)鞋子不見,找了好幾遍,都沒有了蹤跡。經(jīng)過短暫的思考,我明白了,怪不得昨晚有一張胡子拉碴的臉好象在窗口晃了一下,我太困了,沒有在意,原來是宿舍遭賊了,不知道是不是那個老小子用一條木棍從窗戶把我的鞋子挑走了。
學校附近有一個村子,當年當?shù)貨]有水田,村民窮得家徒四壁,饑寒起盜心,一些青壯年經(jīng)常來學校偷、盜、搶我們這些同是可憐人的學生,連飯票、菜票都不放過,我也被搶過幾次。當年還有110報警電話,被盜搶的物資價格也不高,所以只能自認倒霉。
問題是現(xiàn)在怎么辦呢?如果不去早讀肯定要被校紀處罰,后果很嚴重。情急之下,我把同學的一雙鞋硬套在腳上就早讀早餐去了。這也只是解決了當前問題,沒有考慮同學的感受:鞋子不見了,在床上待了一個早上,錯過早餐,違紀處罰等等。等舍友知道后,像一條獵狗一樣要撲過來咬我,接著翻臉絕交。不能怪同學,要是換成我也會這樣。后來我想等有錢了之后補償一下這位同學,找了很久,去年終于有了他的消息:這位同學畢業(yè)沒多久就不幸因病去世了。
這件事成為我一生的遺憾之一,給我很大的刺激,從此我對鞋有了以下感悟:一是不能做損人利己的事;二是面對當前問題只解決當前問題,不能為解決當前問題制造更大的麻煩;三是要與小偷勢不兩立,一定要當警察。
1997年香港回歸期間我從部隊退伍成為一名警察,第一個月工資2000多元,就拿出300元買了一雙的皮鞋。剛分到特警隊跟老民警出差到四川省某縣抓逃犯,嫌疑人躲在山上一茶場里。天黑上山前老民警在地攤上買了一雙解放鞋,我覺得小題大做就沒有換。結(jié)果抓人時偏逢下雨,山路泥濘,更慘的是嫌疑人被驚動后拼命逃跑,老民警一跤摔倒爬不起來,只剩下我在泥濘的山路上追了足足3公里才逮住嫌疑人。下山后在當?shù)嘏沙鏊豪镆贿吘椭堫^洗皮鞋,一邊心疼,那個年代300元可是一筆大錢,看!這雙鞋算是報廢了。
人生如夢,一晃三十多年過去,警察之路坎坷不平,逐漸明白這份工作其實就是修行,對鞋又有了新的感悟:一是做人不能穿別人的鞋子,讓別人沒鞋子穿;二是走什么路穿什么鞋;三是有多大的腳穿多大的鞋,前面的路才會是詩和遠方。
守得住初心,方能得人生圓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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