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之初的1950年代,曾展開過大規模剿匪斗爭,大批滯留在民間山野的國民黨殘軍敗部被根除,國家形勢趨于平穩。
但異類難除,在20世紀后半葉,依然涌現出一些干擾太平的悍匪,其中有4人影響最為惡劣。
1,白寶山
1958年出生,北京石景山人,重大連環殺人案兇手,1982年犯下盜竊、搶劫罪后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服刑期間殺死兩名獄友。
1996年,白寶山提前一年出獄。回到北京辦理戶口受阻后,開始仇視警察。后來在擺地攤期間,總被城管處罰,再受刺激。
“我服刑出來,就去殺人,能殺多少殺多少,直到殺不動為止……”,這是白寶山最后一次被捕的供詞,可見其本人報復心理之重,窮兇極惡到何種程度。
可見,首次入獄后,白寶山心里就埋下了報復社會的種子。在重返社會接連受挫后,白寶山一不做二不休,徹底走上了殺人的不歸路。
1996年3月31日,白寶山在石景山熱電廠偷襲一名武警戰士,趁機搶走了一把“五六式”步槍。
一周后,白寶山再次突襲一所裝甲兵司令部,打傷哨兵,未得到槍彈。
半個月后,在八一射擊場打死一名哨兵。
1996年7月27日凌晨,槍擊三名哨兵致兩死一傷,搶走81-1步槍一支。逃竄后將武器掩埋藏好。
同年年底,在德勝門煙市槍殺一名女攤主,搶走現金6萬多元。逃竄至附近一個垃圾場,將作案工具和贓物掩藏。
1997年,白寶山和情婦逃竄來到新疆,攛掇原來的獄友吳子明“一起做事”。
1997年7月6日,白與吳槍殺一名偶遇的走夜路的人。
1997年7月29日,為搶奪摩托車,槍殺一農民。
1997年8月8日,白與吳來到石河子市147團,槍殺團場一營警務區警長姜某和治安員時某,拿走一把“五四”式手槍。
1997年8月19日,白與吳在烏魯木齊市邊疆賓館入口處搶劫人民幣現金約140萬,打死7人,傷5人。
1997年8月26日,白寶山槍殺同伙吳子明后焚尸。
1997年8月31日,白寶山返回北京。
1997年9月5日,這新疆石河子刑警大隊給北京市公安局發去電報,指認白寶山,請求協查。當天下午,刑警大隊上門要人,由于母親在家的原因,白寶山放棄持槍抵抗,跟隨警察離開。至此,輾轉北京、新疆兩地,背負15條人命的白寶山正式落網。
1998年4月,白寶山被執行槍決。
2,張君
1966年出生,縱橫湖南、湖北、四川等數省8年,連續犯案十余起的頂級罪犯。
張君出生于湖南常德安鄉縣的一個貧困家庭,高一便輟學,開始游蕩社會,逐漸在當地有了“名氣”。
1983年,17歲的張君第一次因打架斗毆進入少管所。
幾年后,張君糾集團伙,徹底開啟黑暗的犯罪生涯。
據統計,從1991年到2000年期間,張君單獨或組織的搶劫、殺人、搶劫槍支彈藥等案多達22起,共導致28人死亡,5人重傷,15人輕傷。搶得財物近600萬元,其中有多次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持槍搶劫銀行、金店,并開槍殺人。
在犯罪期間,張君團伙總共購買了手槍15支、子彈2500發,散彈槍23支,子彈2000余發,手榴彈1枚,手雷2枚。
憑借著強大的“火力”,張君團伙氣焰極其囂張,手段相當兇殘,給社會造成嚴重危害。
在2001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中,張君團伙總共有14名罪犯被判處死刑,這起建國以來十分罕見的暴力集團犯罪案宣告結案。
3,葉繼歡
1984年,23歲的葉繼歡在短短20天內,糾結黨羽,搶劫了多家珠寶店,之后被捕獲,判刑16年。
1989年,葉繼歡服刑期間持利器逃獄。時隔兩年后,“賊王”葉繼歡重出江湖,手持AK-47連環打劫8家金鋪,平均每家用時僅2分鐘。逃走的過程干脆利落,成功避開警方的圍捕。
自此,葉繼歡被香港警方列為頭號通緝要犯。
1993年,葉繼歡在打劫旺角金浦的時候,持AK步槍淡定地矗立街頭負責把風,這幅畫面被香港媒體拍到并在新聞播報,其風頭一時無兩。
1996年,再次潛逃回香港的葉繼歡,打算干一票大的——和坐牢期間經人介紹認識的匪首張子強合謀,綁架李嘉誠等頂級富豪。沒曾想剛剛登陸,就與警察相遇,隨后中槍倒地被捕。
罪大惡極的葉繼歡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41年零3個月。
2017年,服刑期間的葉繼歡因癌癥去世。
4,張子強
廣西玉林人,幼年隨父母移居香港。從小在油麻地廟街長大的張子強,接觸最多的就是一些三教九流之輩,甚至經常會看到一些黑社會火拼。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張子強,無心上學,整日不務正業,和附近的孩童打架,慢慢開始和黑社會成員有了交集。
盡管父親對張子強的教育是嚴厲的,但并沒有把張子強引上正道,甚至讓他產生了一種逆反心理。張子強12歲開始進警察局,16歲坐牢,犯案無數,屢次被抓,成年后,其乖張行為越發不可收拾。
1991年7月12日,搶劫運鈔車,劫得現鈔1.6億港幣。被捕后,法庭以證據不足為由將其釋放,甚至獲得一大筆賠償。這件事發生后,使得張子強越發猖狂。并在獄中結識了葉繼歡,兩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
1995年,張子強在深圳槍殺香港居民蔡志雄。
1996年5月,與團伙合謀綁架香港首富李嘉誠長子李澤鉅,勒索港幣10.38億,張子強獨得4.38億。
1997年9月,綁架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勒索6億港幣,張子強獨得3億。
1997年9月,策劃綁架何鴻燊未遂。
1997年底,非法采購800公斤烈性炸藥,2000多根雷管,密謀制造更大的恐怖事件。
1998年年初,張子強在廣州江門外海大橋檢查站被捕,同年年中,全部團伙被捕。
1998年年底,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團伙作出終審判決,包括張子強在內的“大富豪集團”主要犯罪首腦全部被判處死刑。
這個被媒體冠以“世紀賊王”,犯罪所得金額創下吉尼斯世界紀錄的男人,終于受罰伏誅。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