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飆》的大結局已經很長時間了,但大家仍沉浸在劇情中不能自拔。尤其有些人對高啟強最后被判處死刑接受不了。不過作為一名法律人,認為高啟強的罪行被判死刑一點都不冤。他的“告訴老莫我想吃魚了!”使多少個家庭支離破碎,雖然其有“好”的一面,但他的偽善絲毫不能掩蓋其罪惡的本質!
今天,我們就聊聊最后的判決,不妨摘錄如下:“被告人高啟強犯組織 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綁架罪、放火罪、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罪、強迫交易罪、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罪、行賄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br/>劇情當中這種判決方式是完全不符合實際情況的。
可以看到,實際上數罪并罰的判決是每個罪名都要作出一個刑種和宣告刑,最后再數罪并罰決定執行一個刑種和最終的刑期。
但電視劇是藝術,藝術來源自生活,高于生活。如果劇中真要像實踐中這么去表演,每個人的宣判就要占用很長的時間這樣表述,會顯得很啰嗦
不過,瑕不掩瑜,雖然《狂飆》有很多缺憾,但不影響其是一部非常好的電視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