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子拒絕公司查看手機被無償辭退。
3月7日,一公司在例會上以“找內奸”為由,提出要查看員工手機,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組織架構和人員信息。迫于無奈,員工們接受了檢查,但沒想到第二天,公司要求再次查看手機。這次林女士拒絕配合,公司卻以此認為林女士就是“內奸”,強行將其辭退,并拒絕給予賠償。
有網友說:這公司好落后,我以前公司都是直接軟件監控的,你電腦上干過任何事他們都知道,手機也是集團號,估計他們從系統都能查到通話記錄。
還有網友說:這公司是不是沒有法務?如果辭退后內鬼還在公司,該怎么辦呢?正當理由?有理由也不行啊,它有啥權利侵犯我隱私個人財產?堅決不同意!
更有網友說:當時招人招多了,很多公司都會出現這情況,繁榮時招人用力過猛,蕭條時期只能靠非戰斗性減員了??词謾C是幌子,若泄密早刪了。這么弄可以看下忠誠度,配合的留下。在這種公司若做的不舒服,離開也罷…
不得不說,公司有什么權利查工作人員手機?違法行為職工應該追究!
公司哪來的資格查探人家隱私?這是侵犯隱私,公司觸犯了法律。
這家公司這么牛嗎?怕員工說話不妥就不怕法律嗎?社交賬號電話,不僅是個人的無形資產權,還包含隱私,一旦泄露甚至還關聯財產安全。豈能是你說調取就調取的?
其實就是想辭退人,又不想給錢。
公司對勞動者履行工作職責進行管理監督,無可厚非,但應當在合法合理的限度內行使權利。
當地部門應該介入,這涉嫌侵權!這可不是小事當地有關部門希望盡快介入調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