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22年3月,西咸新區灃西新城某工程建設單位,在網上發帖聘任監理工作,約定每月5000-8000元工資,求助人王師傅60多歲符合條件被應聘,期限一年,口頭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公司張經理口頭答應給王師傅提供食宿條件,因為都是收尾工程,用人單位在結算工資是有意識的扣除食宿費用,直接引起王師傅的不滿,隨后離職后另找一個工作,因拖欠部分工資未結,王師傅找工程承包人張經理多次索要未果而煩惱。
【調解過程】
2023年3月20日,申請人王師傅與被申請人某某公司張經理因勞動爭議糾紛,申請西咸新區王順虎調解工作室調解。
調解過程中,公司張經理認為,招聘帖子是不管吃住每月8000元,另外公司對王師傅不請假,擅自離開的公司做法有些不滿意,需要扣除王師傅請假回家期間的工錢和食宿費用,大約剩余不到5000元工資,王師傅足額主張3萬元工資,各自的要求相差太大,又拿不出相關證據,調解員與公司張經理、王師傅分頭進行調解算賬,擺事實講道理。
【調解結果】
經調解協商,自愿達成如下遺贈撫養協議:
一、被申請人張經理代表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請人王師傅一萬元剩余工資(現場已履行)。
二、申請人王師傅收到被申請人張經理的協議款后,雙方因勞動爭議關系。再無任何糾紛,。
達成協議后,雙方滿意的握手言和,都感謝調解員的耐心、真心和愛心服務,一次性徹底解決雙方糾纏已久的糾紛。
“實在感謝王老師,幫我要到了下欠的工資,解決了我幾個月煩惱”,王師傅握著調解員的手激動地說。
【案例點評】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糾紛的原因,大部分都是無固定用工期限、不簽訂勞動合同、約定不明確、企業管理不規范、職能監管不到位、各方證據不充足等原因造成,人民調解員在調解勞動爭議案件,首先要有一個公平的心態,權衡案件當事人各方的利益,在自愿、合情、合理、合法的條件下達成協議。
人民調解工作,就是老百姓與政府之間的紐帶橋梁作用,就是司法調解與仲裁調解程序無縫對接的補充,就是“以人民滿意為中心”的服務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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