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陳某稱,2021年7月1日,其同任丘某建筑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月工資9000元。2021年7月14日,其在工作時,不慎被電鋸鋸傷手指,花費醫療費6800元。后,經滄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十級傷殘。因對賠償事宜不能協商一致,遂向任丘仲裁委勞動仲裁。
【審理】
2023年5月17日,任丘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依法進行了公開審理。庭上,任丘某建筑公司認為,因給付陳某的勞動合同書除公司印章外,其他內容均是空白,月工資9000元系陳某本人填寫,故工資過高,不同意賠償。
陳某委托仲裁代理人中國法學會會員、曲陽縣曙光法律服務所陳少勇則認為,經詢問陳某,陳稱月工資9000元是事前談好后,由公司管理人員填寫,并非其本人書寫。同時,按建筑業同工種,月薪9000元屬于正常水平。故而,根據《勞動合同法》和《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裁請依法解除陳某與建筑公司的勞動關系,并責令建筑公司因解除勞動關系進行經濟補償半個月工資,并賠償陳某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8個月工資、傷殘就業補助金4個月工資和停工留薪4個月工資等經濟損失。
【裁決】
2023年5月30日,任丘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經公開審理后,裁決某建筑公司共賠償陳某各項損失189963.75元。
(陳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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