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感謝檢察機關對我作出不起訴處理,我以后一定以此為戒,努力學法用法,規范自己的言行舉止......”近日,在太平街道“1+6+N”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室,我院對一起因偶發矛盾引發糾紛的故意傷害案件召開不起訴公開宣告會,被不起訴人李某某在派出所民警、綜治辦工作人員等代表的共同見證下,向檢察官及在場人員作真誠表態。
案情回顧
今年3月,被不起訴人李某某與被害人葉某某在古城區因招攬游客問題發生爭吵并引發肢體沖突。隨后,被不起訴人李某某踢打被害人葉某某腹部致其受傷。經鑒定,葉某某傷情屬輕傷二級。
受理該案后,承辦檢察官在辦案時注意到,該案系因民間糾紛引起的輕微刑事案件,且矛盾糾紛具有偶發性,行為人主觀惡性不大,加上雙方當事人為同事關系,抬頭不見低頭見,亟需檢察機關介入化解矛盾。然而,當事雙方對賠償數額分歧較大,始終未能達成刑事和解。
為解開雙方當事人心結,承辦檢察官打破“就案辦案”思維,依托“1+6+N”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平臺,聯合公安機關等部門當面聽取雙方訴求,從雙方行為、賠償金額等方面耐心細致向雙方當事人釋法說理和做好調解工作。最終,李某某深刻認識到自身錯誤,積極向被害人及其家屬賠禮道歉并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被害人一方也出具諒解書表示諒解,雙方矛盾得以化解。基于李某某系初犯,犯罪情節輕微且有自首情節,案發后取得被害人諒解,我院依法對李某某做出不起訴決定。
為切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源頭,我院組織召開不起訴公開宣告會。會上,承辦檢察官向與會人員介紹了案件事實和全面闡述了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法律依據,現場宣讀并送達《不起訴決定書》。雙方當事人均表示以后一定會遵紀守法,遇事冷靜處理,不沖動行事。
今年來,我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融入“1+6+N”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通過制定工作方案、組建專業法律服務隊伍等方式,堅持治罪與治理并重,進一步推動矛盾糾紛早排查、早發現、早調解、早處置,以求真務實、擔當實干的態度高質效辦好每一起案件,實現辦案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機統一,為推動平安湘橋建設貢獻檢察力量。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