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昆明市稅務局
關于停辦郵政和廣電部門代征稅款
代開發票業務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持續優化納稅服務,規范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管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云南省稅務局的安排部署,國家稅務總局昆明市稅務局將停止委托昆明市郵政和廣電部門代征稅款代開發票業務,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自2024年3月1日起,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及所屬網點、昆明廣播電視網絡有限責任公司及所屬網點(除昆明國際花卉拍賣交易中心代開發票網點外)停止辦理代征稅款代開發票業務。
如需辦理上述業務,請通過云南省電子稅務局WEB端、云南省電子稅務局微信公眾號、云南稅務APP或辦稅服務廳辦理。
稅費服務支持電話:0871-66312366。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昆明市稅務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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