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住建部發布《關于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通知》,大力整治發承包違法違規行為,不得圍標串標、無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業務,不得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出借資質。此后全國各省都在跟進發文。
近期,江西省撫州市住建局通報全市10起工程建設領域違法典型案件。其中,1起串通投標案,1起違法轉包案,8起出借資質、掛靠個人案。
出借資質、掛靠個人案
通報8家公司出借資質,相關人員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其中:
5家公司出借資質給同2人——揭某貴、葉某明
3家公司出借資質給同3人——揭某貴、彭某貴、李某平
1家公司出借資質給揭某貴、彭某貴。
大家都注意到了,涉及同1個人——揭某貴,而投標并中標的8個工程都是學校工程,小學居多,其次是幼兒園和中學。
2015年1月,揭某貴、葉某明等2人借用江西錦*路橋工程有限公司資質參與白舍鎮楊林小學教學樓工程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
2016年8月,揭某貴、葉某明等2人借用贛州寧*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資質參與太源鄉寨俚小學綜合樓及水電工程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
2015年1月,揭某貴、葉某明等2人借用江西省億*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資質參與白舍鎮中心小學希望幼兒園校舍改建工程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
2015年至2018年8月,揭某貴、葉某明等2人借用江西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資質參與白舍鎮中學綜合樓工程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
2016年8月,揭某貴、葉某明等2人借用江西廣*建設有限公司資質參與太源鄉塅背小學綜合樓及水電工程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
2017年3月,揭某貴、彭某貴、李某平等3人借用江西南*建設有限公司資質參與市山鎮沙崗小學學生宿舍建設工程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
2018年7月,揭某貴、彭某貴、李某平等3人借用贛州明*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資質參與太源鄉中心幼兒園工程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
2017年7月,揭某貴、彭某貴等2人借用江西中*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資質參與太源鄉陸家小學綜合樓及擋土墻工程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
8家公司共處454650.9元罰款,其中2家公司自通知發布之日起1年內,不得申請企業資質升級和增項,5人共處68197.7元罰款。
串通投標案
通報兩家公司其投標文件制作機器碼和上傳IP地址相同,經立案調查,認定該兩家公司行為構成違法串通投標。
兩家公司分別處92746.12元罰款,直接負責主管分別處人民幣4637.3元罰款,共處204041.44元罰款。
違法轉包案
1家公司中標的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發現關鍵崗位人員未到崗履職,存在違法轉包行為,涉及金額1262.85萬元,對該公司處63142元罰款。
綜上,10起案件共處790032.04元罰款。
圖文解讀(上下滑動查看更多):
文件原文:
撫住建監〔2022〕20號
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撫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局、東臨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市場,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場競爭環境,推動我市建筑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現將全市查處的10起工程建設領域圍標串標、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南城縣建*建筑工程公司與江西省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標案
2021年7月29日,南城縣建*建筑工程公司和江西省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參與撫州市廣昌縣怡和花園、老消防大隊及青花塘(旴苑花園、原水保局宿舍)老舊小區改造工程項目投標中,其投標文件制作機器碼和上傳IP地址相同,涉嫌相互串通投標。2021年12月,經撫州市廣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立案調查,認定該兩家公司行為構成違法串通投標。
處理結果:2022年4月18日,撫州市廣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江西省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處人民幣92746.12元罰款、直接負責主管游某和羅某分別處人民幣4637.3元罰款,對南城縣建*建筑工程公司處人民幣92746.12萬元罰款、直接負責主管羅某和曾某分別處人民幣4637.3元罰款。
依據《關于對建筑施工企業開展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贛建字〔2020〕4號)規定,按程序扣除南城縣建*建筑工程公司和江西省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各2分;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規定,自通知發布之日起1年內,不予受理該兩家企業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申請和增項申請。
二、江西中*建設有限公司違法轉包案
2021年3月,江西中*建設有限公司中標的資溪縣人民醫院改造提升工程(感染大樓建設)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發現關鍵崗位人員未到崗履職,存在違法轉包行為,涉及金額1262.85萬元。
處理結果:2021年12月14日,撫州市資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江西中*建設有限公司處人民幣63142元罰款。
依據《關于對建筑施工企業開展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贛建字〔2020〕4號)規定,按程序扣除江西中*建設有限公司2分。
三、江西錦*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出借資質、掛靠個人案
2015年1月,揭某貴、葉某明等2人借用江西錦*路橋工程有限公司資質參與白舍鎮楊林小學教學樓工程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
處理結果:2022年3月21日,撫州市南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江西錦*路橋工程有限公司處人民幣36837.5元罰款;對揭某貴、葉某明等2人共處人民幣5525.6元罰款。
依據《關于對建筑施工企業開展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贛建字〔2020〕4號)規定,按程序扣除江西錦*路橋工程有限公司企業信用分2分;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規定,自通知發布之日起1年內,不予受理該公司資質升級申請和增項申請。
四、贛州寧*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出借資質、掛靠個人案
2016年8月,揭某貴、葉某明等2人借用贛州寧*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資質參與太源鄉寨俚小學綜合樓及水電工程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
處理結果:2022年3月21日,撫州市南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贛州寧*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處人民幣21049.3元罰款;對揭某貴、葉某明等2人共處人民幣3157.4元罰款。
依據《關于對建筑施工企業開展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贛建字〔2020〕4號)規定,按程序扣除贛州寧*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企業信用分2分。
五、江西省億*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出借資質、掛靠個人案
2015年1月,揭某貴、葉某明等2人借用江西省億*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資質參與白舍鎮中心小學希望幼兒園校舍改建工程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
處理結果:2022年3月21日,撫州市南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江西省億*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處人民幣32842.7元罰款;對揭某貴、葉某明等2人共處人民幣4926.4元罰款。
依據《關于對建筑施工企業開展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贛建字〔2020〕4號)規定,按程序扣除江西省億*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企業信用分2分。
六、江西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出借資質、掛靠個人案
2015年至2018年8月,揭某貴、葉某明等2人借用江西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資質參與白舍鎮中學綜合樓工程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
處理結果:2022年3月21日,撫州市南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江西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處人民幣104825.3元罰款;對揭某貴、葉某明等2人共處人民幣15723.8元罰款。
依據《關于對建筑施工企業開展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贛建字〔2020〕4號)規定,按程序扣除江西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企業信用分2分。
七、江西廣*建設有限公司出借資質、掛靠個人案
2016年8月,揭某貴、葉某明等2人借用江西廣*建設有限公司資質參與太源鄉塅背小學綜合樓及水電工程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
處理結果:2022年3月21日,撫州市南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江西廣*建設有限公司處人民幣19140.8元罰款;對揭某貴、葉某明等2人共處人民幣2871.1元罰款。
依據《關于對建筑施工企業開展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贛建字〔2020〕4號)規定,按程序扣除江西廣*建設有限公司企業信用分2分。
八、江西南*建設有限公司出借資質、掛靠個人案
2017年3月,揭某貴、彭某貴、李某平等3人借用江西南*建設有限公司資質參與市山鎮沙崗小學學生宿舍建設工程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
處理結果:2022年3月21日,撫州市南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江西南*建設有限公司處人民幣20488.9元罰款;對揭某貴、彭某貴、李某平等3人共處人民幣3073.4元罰款。
依據《關于對建筑施工企業開展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贛建字〔2020〕4號)規定,按程序扣除江西南*建設有限公司企業信用分2分。
九、贛州明*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出借資質、掛靠個人案
2018年7月,揭某貴、彭某貴、李某平等3 人借用贛州明*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資質參與太源鄉中心幼兒園工程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
處理結果:2022年3月21日,撫州市南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贛州明*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處人民幣180644元罰款;對揭某貴、彭某貴、李某平等3人共處人民幣27096.6元罰款。
依據《關于對建筑施工企業開展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贛建字〔2020〕4號)規定,按程序扣除贛州明達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企業信用分2分。
十、江西中*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出借資質、掛靠個人案
2017年7月,揭某貴、彭某貴等2人借用江西中*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資質參與太源鄉陸家小學綜合樓及擋土墻工程投標并中標,存在出借資質,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
處理結果:2022年3月21日,撫州市南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江西中*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處人民幣 38822.4元罰款;對揭某貴、彭某貴等2人共處人民幣5823.4元罰款。
依據《關于對建筑施工企業開展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贛建字〔2020〕4號)規定,按程序扣除江西中*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企業信用分2分;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規定,自通知發布之日起1年內,不予受理該企業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申請和增項申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