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0日16:30分,金磊律師收到南京大學學術委員會秘書處郵件,如下:
調(diào)查結論
您好:
針對您的舉報內(nèi)容,校學術委員會依據(jù)《南京大學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試行)》有關程序開展了調(diào)查核實工作,認定被舉報人的學位論文存在抄襲,構成學術不端,建議學校有關機構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南京大學學術委員會秘書處
小編了解到,金磊律師,2024年1月25日向南京大學提交舉報劉賽連學術造假材料,2024年3月10日南京大學核實材料后,進行正式調(diào)查的,依據(jù)《南京大學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試行)》,正式調(diào)查期限是三個月,即2024年6月10日前應該給結論。
雖然南京大學是在最后一天才給出調(diào)查結論,但南京大學對中院副院長劉賽連不偏袒,不包庇的公正態(tài)度,依舊值得肯定。期待最終處理結果。
根據(jù)《南京大學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試行)》第22條規(guī)定,鷹潭中級法院副院長劉賽連在南京大學取得的碩士學位應該會被撤銷。
該結果是否會影響劉賽連當前的職務“鷹潭中院法院副院長”及法官資格,且看鷹潭中院如何處理?
基于劉賽連具有學術造假的前科,其參與審判的案件是否能做到公平公正也待考察?
2021年8月26日上午10時,鷹潭市月湖區(qū)法院組織召開全院干警大會,歡迎新任院長候選人劉賽連同志到區(qū)法院就職。劉賽連表態(tài)發(fā)言:
感謝組織給予的信任和培養(yǎng),并珍惜此次機會,化責任為擔當,化責任為力量,帶領區(qū)法院全體干警共同努力,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奮力推進月湖法院工作高質(zhì)量發(fā)展。
劉賽連,女,漢族,江西余江人,1974年11月出生
1994.09--1998.07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生
2004.02--2006.11南京大學法學院學習,獲法律碩士學位
歷任江西省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副主任、審判員、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研究室主任、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庭庭長、立案庭庭長、專職審委會委員、駐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監(jiān)察組組長、市檢察院黨組成員。
江西省鷹潭市月湖區(qū)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代理月湖區(qū)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1998.09--2002.03 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書記員
2002.03--2005.06 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書記員、助理審判員
2005.06--2007.12 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副主任、審判員
2007.12--2008.12 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審判員
2008.12--2014.07 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4.07--2015.05 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5.05--2015.11 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5.11--2018.08 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專職審委會委員
2018.08--2021.08 駐鷹潭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監(jiān)察組組長、市檢察院黨組成員
2021年10月任江西省鷹潭市月湖區(qū)人民法院院長。
2023年12月,任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24年1月26日,多位律師在網(wǎng)絡上實名舉報江西省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劉賽連碩士論文存在嚴重抄襲的現(xiàn)象,抄襲率高達63.9%,并向劉賽連碩士畢業(yè)學校南京大學反映舉報情況。對此,南京大學法學院表示,校學位辦正在調(diào)查此事。
來源|賓語觀世綜合自刑辯2024、鷹潭市月湖區(qū)人民法院、鷹潭市人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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