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發布消息,近日,南京海關所屬南通海關在出口跨境電商渠道查獲一件青銅佛像。
此前,該關關員在查驗時發現一票貨物風險較高,遂實施選查布控,經開拆查驗發現內有青銅佛像一件,毛重96.9公斤,造型精美,佛像及其配套坐凳外觀斑駁,且背面刻有“萬歷”等字樣銘文。
經專業機構鑒定,該青銅佛像屬于禁止出境文物。目前,南通海關緝私分局正在開展進一步偵查。
走私刑事辯護專業資深律師吳國雄(深圳)分析稱:
1、依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走私文物罪的對象是珍貴文物(分一、二、三級),從官方新聞表述來看,該案已經刑事立案,那么該文物至少是三級以上文件。
3、走私文物罪的量刑,綜合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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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吳國雄走私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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