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張某是一個機械公司的后勤員工,平日負責炒菜做饅頭啥的。公司監控發現,張某下班經常拎著饅頭回家,上班卻兩手空空,于是認定他是監守自盜,張貼通報稱他盜竊公司饅頭,違反公司管理制度。
張某不服,稱自己有糖尿病,早餐發給自己的饅頭不能吃,存起來拎回家,是避免浪費,當然其中也有工友給他的饅頭。
張某將公司告上法庭。法庭認為,張某的解釋符合常理,公司在沒有充分調查核實,未提供明確證據的情況下就張貼通報,侵犯了張某的名譽權,判被告消除影響,恢復原告名譽,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公司不服上訴,南通中院維持原判。
這個公司咬個屎橛子非要當棒棒糖,是因為攝像頭拍到了張某從食堂冰箱里拿饅頭,于是認定證據確鑿。
三國曹植的《君子行》詩: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今天看這哪是什么“君子行”,分明是臣服“小人心”。
這個公司的思維方式就是這樣的:泥巴掉進褲襠里,不是屎也是屎。
當地法院是明白的,張師傅用不著自證清白,誰主張誰舉證,應該是公司提供證據,證明張師傅盜竊饅頭才行。從食堂冰箱里拿饅頭,只是瓜田納履李下正冠而已。現代社會,如果還搞這種小人之心,簡直太幼稚了。
2
機械公司嘛,做人的工作也許比較糙,那我們看看干精細活的南方醫科大學及其附屬醫院。
俞莉醫生因為搶救患兒,導致上課遲到29分鐘,醫科大學在明確她為了救人、不是故意遲到、學生得到安撫、未造成教學事故的情況下,仍然認定她存在教學差錯,扣除2000塊獎金,通報批評,不得評優。
科學的思維方式真是當下非常稀缺的東西,世界上最大的懶惰,就是思想的懶惰。
我高中學到的知識,辯證唯物主義有一條基本的思想方法: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他們倒是也分析了,可是分析了半天實際情況,卻做出了驢唇不對馬嘴的決定,難怪網友們狐疑,俞莉老師上的課是英文。
恐怕不能怪網友聯想,因為處理結果是刻舟求劍、南轅北轍、邯鄲學步、削足適履、鄭人買鞋,總之這造型,是隔壁吳老二的“非常六加七”!
為了救人而遲到被罰,如果這是合理的,那么上班途中因發生交通事故而遲到,更應該處罰。可是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等等,屬于工傷!
剛看到報道,南醫大發聲了,說當時就算俞莉老師不去急救病人,也有其他醫生會去救治,所以沒必要去;處罰已經是最輕的了。
事發早晨,醫院的確有值班醫生,還有實習生管培生,這種回復是否科學我不知道,但肯定沒有人性:值班醫生的醫療力量,是否夠用?俞莉不去,其他醫生是否能及時趕到?最主要的是,俞莉幫助搶救,她是否發揮了作用?!
南醫大的這種說法就是處罰俞莉的思想基礎:不看具體情境,不分析具體問題,墮落的思維,丑陋的靈魂。
我要是俞莉醫生,我一定學習上面的張師傅,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清白!
3
還有一件類似的事,即姜萍事件。
從直覺上判斷,我也覺得姜萍很難考得那么好,但我絕不會像上面那個機械公司一樣,直接咬定姜萍“竊饅頭”。
這同樣是思想方法問題,思維方式問題。
直覺往往是對的,但是直覺在法庭上沒用,在道德法庭上同樣沒用,因為直覺也經常帶來冤案。
就像上面那位張師傅,直覺上你狐疑,但理智告訴你他就是清白的。
題目來了:姜萍今天決賽,她考砸了,是否能證明此前作偽了?她考得好,是否能自證清白了?
姜萍事件的真偽固然挺重要,但是討論過程更重要,思維方式的鍛煉更為重要。我看到很多理性的質疑,也看到對這種質疑的反證,正反兩方,只要說得有理,都值得尊重。
最不可取的,是直接把姜萍考試當成偷饅頭下班,那可就是大笑話了;同樣,一開始交口稱贊天才出世,也倉促了些個。
有的朋友認為我替姜萍洗白,其實我何曾洗白,我只是提醒別因為一個饅頭,引發一個法律笑話;別因為上課遲到,顛覆了救死扶傷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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