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而育之(教而不育謂之術,教而育之謂之道)
兩名同學在同一縣的兩所不同初中讀書,同一年參加中考,A同學602分,B同學611分,兩人都報考了當地的重點高中(省級示范性高中,也被稱為優質高中),A同學以602分的成績被重點高中錄取,而B同學611分卻不能被錄取。
只因為一個原因:A同學來自農村初中學校,B同學來自縣城內的初中學校!
可能會有人感覺不公平,其實這背后是“分配生制度”和優質高中錄取學生向農村學生傾斜的政策因素促成的。
什么是分配生制度?寧愿錄取低分農村考生,卻不錄取城市學校的高分考生,這公平嗎?未來“分配生制度”將何去何從?
什么是“分配生制度”?
“分配生制度”是指在普通高中招生時,將省級示范性高中(優質高中)招生計劃中的一部分分配到城鄉初中學校,并向偏遠、薄弱中學傾斜。經多年調整,現在分配生比例已提高到招生計劃的 55%以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示范縣、先進縣為不低于60%。
需要說明的,只有省級示范性高中(優質高中)才有分配生任務,其他高中是不存在分配生的。
舉例說明一下,某縣重點高中2024年高一新生的招生計劃為2000人,政策規定分配生比例為55%,那么總名額的45%為統招生,這所高中將根據報考該學校的學生中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排名第900名的學生成績就為統招生錄取分數線。
招生計劃中剩余的1100個名額,將根據全縣各初中學校初三年級學生人數在全縣初三畢業生總人數中的比例“分配”到學校,并且對偏遠、薄弱初中進行傾斜。
假如全縣有10000名初三畢業生,1100個分配生名額,分配生人數占全縣考生人數的11%。如果一個初中學校一共有500名學生,這所學校的分配生名額為500乘以11%,也就是55人,各個學校根據這一比例獲得人數不等的分配生名額,并且分配生名額適當向農村初中學校傾斜!
寧愿錄取低分農村考生,卻不錄取城市學校的高分考生,這公平嗎?
某縣出臺過這樣的規定,優質高中的統招生分數線還和原來一樣,但是將劃出兩個“分配生”分數線,分別是城市學校“分配生”分數線和農村學校“分配生”分數線,明確規定,農村學校“分配生”分數線要比城市農村低10分。
為什么會出現文章開關的幕,大家應該明白了吧?
縣城學校的“分配生”分數線為612分,而農村學校的分配生分數線為602分!這就是602分的農村考生可以讀優質高中,而611分的縣城初中學生無緣進入優質高中的原因。
實行“分配生制度”的目的是照顧偏遠、薄弱學校。
一些農村學校由于地域、辦學條件、師資等差異而造成教學質量落后,國家為了讓這些學校的學子們有同等接受優質普通高中教育的機會,促進農村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從而實施“分配生制度”。
城鄉教育發展不均衡,農村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普遍比城市學校低,分配生制度是對農村考生的照顧。事實證明,不少農村學生以分配生身份考上重點高中后,成績突飛猛進,一點也不比城市學校的正取生差。
肯定會有人認為這樣的政策不公平!可實施“分配生”制度的目的恰恰是為了教育公平,讓那些在小學和初中階段沒有享受過優質教育資源的農村學生,一樣有享受優質高中的機會。
將來“分配生制度”將何去何從?
早前,福建省發出通知,明確將全面落實普通高中屬地招生政策,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指標到校招生辦法。到2025年,各地分配比例逐步提高到不低于70%,并向農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傾斜。
其實這是一個方向,可以預見,各省優質高中招生計劃中的“分配生”比例也會越來越多,福建省實施不低于70%的分配生比例,就是一個很好的注解。
這一政策可能要長期存在,大家想一下高考相關政策就知道了,重點高校對貧困縣區、老區還有國家專項招生計劃,這難道不是和“分配生制度”有類似的地方嗎?給農村學生一次享受優質教育資源的機會,不正是彰顯教育公平的最好體現嗎?
優質高中“分配生”比例不低于70%,并向農村學校傾斜,這對于農村學校的學生來說,是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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