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冷研作者團隊-披瀾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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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長槍或者說長矛在冷兵器戰爭中有著極為重要的地位,在我國更是被譽為“百兵之首”“百兵之王”。尤其是對于步兵們來說,一旦組成密集的長槍方陣,即使是沖擊力驚人的重騎兵也不能輕易沖擊他們的防線。冷兵器時代,無論東西方軍隊,長槍都是其最主要的武器之一。不過,長槍也并非是越長越好。雖然有“一寸長一寸強”的說法,但如果長度過于夸張,不但會造成武器過重難以揮舞,同時也會影響使用者的平衡。那么,冷兵器時代長矛的適合長度是多少呢?
我國文獻《考工記·廬人》中有言:“凡兵無過三其身,過三其身,弗能用也,而無已,又以害人。”意思是,無論是什么兵器,其長度不能超過使用者身高的三倍,否則不但沒有效果更會對使用者不利。事實上,大多數時期東西方士兵所用長槍的長度基本上不會接近“三其身”這一理論極限。
以中國古代為例,長槍的形制雖然多次變易,但長度卻基本維持在“三其身”的范圍內。商代,隨著青銅合金的發現大規模使用,青銅矛(槍的前身)已經變得相當重要,只不過從商代出土武器的數量來看,它的地位還無法比擬同時期的干(盾牌)、戈。
作為一種步戰兵器,長矛仍然只是戈等鉤、啄類兵器的補充,用于一些后者不易發揮作用的場合。上世紀前半葉河南殷墟曾發掘出長達2.5米的青銅矛,要遠超商代大多數戈類武器的長度。
周代戰車形制已經相對成熟,于是戰車隨即成為統治戰場的核心兵種,由于車兵作戰時經常需要采取錯轂格斗的作戰方式,為了更容易擊中敵人并保護己方乘員,車戰使用的戈、戟、矛類武器的長度開始大大加長,甚至于接近或者超過“三其身”的設計極限。
依據《考工記·廬人》的說法,周代用于車戰的長矛被稱為“酋矛”,長度約二丈四尺,步戰長矛則為“夷矛”,長兩丈,周尺一尺約合現在的23厘米,也就是說,酋矛長度大概5.5米,夷矛略短,約4.4米左右。
有趣的是,“三其身”的說法本身就是《考工記》所提出,所以按常理來論,酋矛的長度當然不應該超過這一限制,因此我們只能假設《考工記》是按照士兵身高八尺作為標準進行計算的,如此一來,酋矛的長度正好是使用者身高的三倍。
但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考工記》雖然對各類武器的長度做出了標定,但依舊只能算是理論,在當時,各類武器的具體長度還是要根據鑄造者和使用者的情況而定。
矛類武器與戈、戟不同,后者主要采用啄擊或者鉤割方式殺傷敵人,這導致,當戈、戟的總體長度超過一定限度后,刃部會無可避免得出現重心失衡的問題,變得幾乎難以操控。
但矛則不同,只要矛頭加工得足夠勻稱、輕盈,重心就不至于受到干擾。因此,到了戰國時期,車戰兵器中長矛已經徹底主宰長距離錯轂作戰時的生態位,而戟與戈由于長度受限,只能成為中短距離的肉搏兵器。
從夷矛和酋矛的差別來看,車戰用矛的確有著距離優勢。這或許是因為,殘酷的兵車內戰在激烈推動著車戰用矛長度的進化。在雙方戰車錯轂沖鋒的剎那,一個身位的長度差別就足以確定勝負。
“操吳戈兮被犀甲,車錯轂兮短兵接......凌余陣兮躐余行,左驂殪兮右刃傷。”在這種生死一線的殘酷博弈邏輯下,酋矛的長度被一步步提至三其身的理論極限。
而另一個原因自然和成本有關,長矛的長度越長,矛頭、矛桿的加工難度就越高,矛頭必須足夠輕盈和勻稱才能避免重心偏移,這樣一來,次品率也會大大提升,制造的成本就成了最難以規避的問題。
由貴族充任的車兵甲士不缺乏資源去打造造價更加昂貴的酋矛,而囿于成本壓力,使用人數更多同時需要應付更多作戰場景的步兵用夷矛就無法做得太長了。
到了南北朝時期,騎兵已經成為當時最重要的軍事力量,為了配合具裝騎兵沖擊作戰的需要,無論是南朝還是北方勢力,都在努力加長騎兵用長矛(馬槊)的長度。
梁武帝時期名將羊侃,曾經試用蕭衍新得的“少府奏新造兩刃槊”。據記載,兩刃槊“長二丈四尺,圍一尺三寸”。南梁時期一尺合0.245米,也就是說此槊長5.88米,槊桿的直徑算下來達到了驚人的10厘米。
當然,作為少府專供武帝蕭衍的珍品,這支長度圍度都極為驚人的馬槊自然不是制式武器。不過根據記載,此時具裝騎兵們使用的馬槊經常被稱為“丈八長矛”,如果其形制與名稱吻合,那此時的馬槊已屬于是標準的重型騎兵長矛了。
歐洲戰場上長槍也有著類似的進化趨勢。中世紀時期的瑞士山民最早使用的并非長槍,而是他們標志性的瑞士戟。中世紀的戟類武器主要分為劍刃戟(Glavie)、戟(halberd)以及戰戟(Partizan)三種。
瑞士戟則屬于第二種戟(halberd),戟身呈矩形,尖端呈尖形,可用于擊退騎兵,一般還會在戟桿處用厚金屬圈抵擋刀劍斧鉞的劈砍攻擊。但這種武器長度和戰戟類似,多在1.8至2米左右。
雖然利于劈砍,卻很難對重甲目標造成有效傷害,在與奧地利領主利奧波德的森帕赫會戰中,瑞士方陣雖然輕而易舉的擊潰了弗萊堡的步兵,但裝備精良的奧地利騎士們下馬作戰后,瑞士盧塞恩城市的步兵方陣幾乎被完全壓制,就連城市戰旗都在混亂中被推倒,若非其他城市的援兵抵達,瑞士很可能會輸掉這一場會戰。
之后的阿爾貝多戰爭再次暴露了瑞士戟對于下馬騎士的無力,此后瑞士人大幅度降低了戟的列裝比例,開始主要以長矛方陣作為主要作戰力量。
和車兵甲士可以利用戰車平臺平穩操縱長矛不同,由于重心的問題,騎兵們的長矛并不會太長,這就導致直到1494年瑞士作為查理八世的雇傭兵進軍意大利時,瑞士長槍的長度還僅有3米。
對于當時來說,這樣的長度已經對騎兵造成威懾了。又由于同時期的步兵同行們一個能打的都沒有,瑞士人僅僅靠著3米長的瑞士長槍,就足以橫推大多數近戰部隊了。
但到了16世紀初,瑞士方陣就已經衍化為長度將近5米(也有稱6米)的超長槍陣了。
有一派觀點認為這種變化至少有一部分原因源自于鎧甲行業的一項不起眼的小發明:16世紀板甲已經流行開來,為了方便騎槍的使用,板甲制造商們開始在板甲上加掛可以掛住騎槍的掛鉤,如此一來,騎槍的長度便可以順利加長。
但從如今保存下來的文物來看,16、17世紀的長矛大多在3米到4米之間,根據《長兵器》中的數據來看,出土的一件17世紀初歐洲長笛式騎兵長矛矛身長353.8cm,17世紀英國馬上格斗用長矛矛身則為363.7cm。
顯然,此時的騎兵已然放棄了在騎槍長度上與步兵用槍的軍備競賽,騎兵沖陣時的人員密度無論如何都無法與密集陣型下的步兵相對抗,一支騎槍做得再長面對嚴陣以待密如刺猬的方陣都會敗下陣來,與其糾結于加長騎槍的長度,不如尋找更加合適的時機進行沖陣來得安全。
與之相反的,步兵用長槍的長度卻越來越夸張了,隨著瑞士長槍方陣模式的成功,歐洲迎來了步兵的革命式崛起,如德意志的國土傭仆(朗斯科納長槍兵)、西班牙長槍兵都是在此階段粉墨登場,這些新式部隊,依靠更加高昂的士氣成為歐洲陸軍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并為投射步兵、騎兵發揮作用提供基礎的戰術支撐。
瑞士方陣的對手不再是那些觸之即潰的中世紀步兵,而是更加職業化和專業化的方陣部隊,譬如建立之初就因為薪酬問題屢屢遭到瑞士傭兵們嘲諷和打壓的國土傭仆們,為了對抗這些已經逐漸形成氣候的同行們,瑞士長槍不得不屢屢增加長度,以期在正面對抗中獲得先擊優勢。
瑞士槍兵對于長槍的加強并不是孤例。方陣之間的交戰過程中,武器長度帶來的最大優勢或許并非武器效能上的提高。
事實上,由于前排士兵往往都身著完備鎧甲,長矛在戳刺時有的會碎掉,有的則會干脆的向旁邊偏斜,而后排士兵的前進步伐又會進一步造成陣型的壓縮。于是方陣作戰在最激烈處經常會出現士兵緊貼在一起無法使用武器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再長的長槍也失去了意義。
然而,交戰雙方的士兵依舊是血肉之軀構成的人類,因此士氣的影響才是最先被考慮的因素。即使再勇敢的士兵,面對如林的長槍也不免膽戰心驚,而如果意識到己方武器長度要遜色于對手,這種心理劣勢有時會讓士氣迅速瓦解,這也是方陣長槍無可避免的在長度上內卷的原因之一。
在方陣內戰的大環境下,即使強調靈活性、對死板的戳戳戳最不屑一顧的西班牙長槍兵們也不得不變成他們自己最討厭的樣子。
西班牙拉文納會戰中,西班牙人曾經派遣精銳老兵從槍林之下爬入國土傭仆的陣列當中,用西班牙短劍給這些德意志人帶來“億點點西班牙震撼”,但這種傳奇經歷很難復現,最后西班牙人發現,與其冒著產生混亂的危險強調多兵種配合作戰,還不如單純用長槍兵與火槍手混編,讓火槍手作為主輸出更加穩妥,至于長槍兵,加長一下武器長度讓他們維持住陣線就基本夠用了。
參考文獻:
1、《戰爭藝術史·第四卷》
2、《長兵器》
3、《圖解世界戰爭戰法裝備、作戰技能和戰術(中世紀500年-1500年)》
4、《周禮·冬官考工記》
5、《梁書·羊侃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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