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的“吃人”本性
作者:丹琳
最近看了《紐約時報》揭露神韻演員被李洪zhi夫婦虐待操控的報道,不禁想起魯迅在《狂人日記》中所說的話:“我翻開歷史一查……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仔細看了半夜……滿本都寫著兩個字‘吃人’。”歷史總是驚人地相似,這難道不是今天FLG的寫照嗎?
FLG打著“真 善 忍”“做好人”提升人類道德”的幌子,實際上摧殘生命,毫無人性,其殘忍手段駭人聽聞,令人發指!然而,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會有反抗!在法輪世界也不例外!李hong志把自己吹噓裝扮成“宇宙主佛”(如今被戲稱“李撲克”“李可樂”“宇宙實習主佛”),對弟子誘惑恐嚇,原以為弟子們都會懾服于他的淫威,終生成為他的賺錢工具和精神奴隸,哪會想到他們也是有血有肉的鮮活生命,他們也渴望自由地放飛生活,而不想一直生活在FLG的人間地獄之中,所以他們反抗了,他們吶喊了,他們勇敢地站出來控訴李hong志的罪惡。
李hong志曾寫過一歪詩《世界十惡》,用其反觀自照,每一句都是李hong志和FLG丑惡嘴臉的真實寫照!“神韻”那些演員還都是孩子,都是從小就被癡迷FLG的家長送到了李hong志身邊,那些家長對李hong志寄予了深切的希望,也對孩子的未來充滿了美好的憧憬,可這些愚癡的大法弟子哪里知道,他們把孩子送到了李hong志身邊,本想著孩子到了離天堂最近的地方,可不想卻到了比人間地獄還要可怖的地方,到了一個寫滿了“吃人”二字的魔鬼世界。
“吃相難看”是一個網絡流行詞,當一個人在追求個人利益時不顧及他人感受,或者采用不正當手段達到目的時,都可以被形容為“吃相難看”,而李hong志不僅僅是吃相難看的問題,而是“吃人”的本性兇惡異常。具體表現:
一是榨取神韻演員的報酬。神韻巡演是李hong志的搖錢樹。票房收入超過2.65億美元,這些錢大都進了李hong志的腰包。演員們的待遇和收入那可真是不堪一提,據《紐約時報》報道,他們通常每天工作15個小時——排練、表演,甚至安裝和拆卸沉重的管弦樂隊設備——但工資很低,甚至沒有工資,因為他們被灌輸自己已經欠下了FLG為他們提供的學費、食宿費用。八位前神韻表演者表示,他們在第一年巡演時沒得到任何報酬。一位前樂手說,她的樂團經理解釋說,這是因為新表演者還沒有拯救足夠多的人。在第二年巡演時,學員通常每月會獲得幾百美元的薪水,隨著時間的推移,工資會有所增加。
《紐約時報》報道稱,一位只愿意透露姓氏的前小提琴手表示,他開始感覺自己被當做廉價勞動力,受到剝削。“我們為他們賺了這么多錢,也為他們省了這么多錢,這真的很荒謬。”劉先生說,“他2012年12歲時來到龍泉寺,2017年離開。當時,我確實感到很困擾,我們什么都沒得到,他們卻賺了很多錢。”
對納稅申報文件的審查顯示,神yun藝shu團的薪酬支出在收入中占比遠低于其他幾家總部位于紐約的大型非營利舞蹈和劇團公司。有些學員表示,他們經常每周工作六天,并被灌輸這樣的思想,只要有報酬,他們就應該心存感激。他們告訴《紐約時報》,大多數前表演者二十五、六歲以前的年收入不超過1.2萬美元。盡管神yun藝shu團和FLG發言人百般狡辯,但無論如何也掩蓋不了利用“神韻”演員大肆斂財的丑惡嘴臉。
正如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指出的那樣:“如果有10%的利潤,資本就會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資本就會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資本就會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資本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潤,資本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絞首的危險。”李hong志為斂財,已經完事,甘愿冒“絞首的危險”。
二是摧殘神韻演員的精神和心靈。神韻演員所遭受的,遠不止是對他們演出酬勞的盤剝,還有對他們心靈和精神的摧殘,而這種無形的摧殘往往使他們患上心理疾病或在他們的生活中留下無法消除的陰影。
在神韻內部,年輕演員們被告知每一次演出都是一次緊迫的精神使命,并讓他們相信,每一個公開反對FLG的人都將面臨嚴重的后果。很多前舞者和樂師表示,他們把自己推向了身體和精神的極限,因為他們被教導,表演一場完美的神韻演出將拯救觀眾免遭即將到來的世界末日。他們說,這一信息在課程中不斷得到強化,灌輸了一種強烈的責任感,以及對外部世界的不信任。一些人來到龍泉寺時還不到12歲,未經特別許可,他們不得離開這里,與家人見面的頻次通常也受到限制。許多人從美國各地或其他國家來到紐約,一直到20多歲還待在園區里。
一些表演者想要退出,但神yun藝shu團不愿放人,于是他們遭到了威脅和恐嚇。管理者告訴他們,如果離開,他們會下地獄或面臨危險,因為他們將失去李hong志的保護。7名前演員說,他們還被告知,如果退出“神韻”,他們必須償還學費。5名前舞者說,他們曾在減肥失敗后被教練在全班同學面前羞辱,有的演員為了減肥一天只吃一頓飯。一位前舞者回憶說,每周稱體重的感覺就像走向斷頭臺。
前神韻領舞孫贊從15歲進入龍泉寺起,就聽李hong志一直宣講他們這些表演者肩負的神圣使命:讓不信教的觀眾通過觀看“神韻演出”獲得拯救。孫贊和其他6名前神韻表演者表示,令他們壓力倍增的是,李hong志和他的下屬告訴他們,舞臺上的任何失誤可能導致觀眾下地獄。“為了將舞蹈動作練到完美,他一般每晚只睡五個小時。奶奶去世的悲痛,腳踝扭傷幾乎讓人無法走路的疼痛都沒使他停下練舞。實際上,今天仍然影響我的是心理創傷。”2015年離開神韻的孫贊說。“如果你做得不好,那就是你的錯,宇宙沒有因你被拯救。”演出結束后,舞團經理會抓住表演中的失誤不放,并在同事面前羞辱犯錯的人。他們常將這些失誤歸為精神上的失敗。神韻前演員安娜還曾患上抑郁癥。
在如此沒有人性與尊重的地方工作,每個演員的精神都會受到摧殘,心理會留下極大的創傷,甚至終生難愈。
三是摧殘孩子們的健康和生命。在龍泉寺神yun藝shu團,演員的身體被榨干到極限,而且有病不讓治療,演出時受了傷也不讓休息,更不讓去看醫生,否則就認為你信仰不虔誠。這簡直就是在吞噬孩子們的健康和生命。據黃女士講,上舞蹈課時,黃女士的大腿被壓得發出了“咔”的一聲,也沒有得到治療,有好幾個星期走路都一瘸一拐。后來在演出時,膝蓋脫臼,一位同學將她的膝蓋骨推回了原位,一位老師給了她一個冰袋,她忍受著鉆心之痛完成了后面兩小時的表演。她說,兩次受傷她既沒有主動提出也沒有得到治療。因為李hong志曾說,只有遵循他的教誨才能得到真正的治愈。
在神yun藝shu團,像黃女士的遭遇僅僅是冰山一角。為了斂財,為了達到邪惡的政治目的,李hong志不惜犧牲孩子們的健康與生命,嘴上卻滿口仁義道德。他玷污了中國傳統文化,也自己撕破了自己“真 善 忍”的面紗,讓人看到的只有真殘忍,只有“吃人”的猙獰面目和FLG的邪教!
作為一名曾經的癡迷者,深深感到李hong志之所以能如此剝削壓榨這些弟子,最主要的還是對弟子實施了惡意洗腦和精神控制,用所謂“救世使命”來驅使弟子為他賣命!這些癡迷人員之所以把孩子送到“神韻”,是因為他們覺得那是離“天堂”最近的地方,認為是父母把最好的東西給了孩子,豈不知卻毀了孩子的一生!
我做幫教工作的時候,曾接觸一名癡迷者邱某,就曾說好多大法弟子都把他們的孩子送到了“飛天 藝 術 學校”,只要這些人不醒悟,受害的不僅僅是他們自己,還波及到他們子孫后代!
希望那些仍在癡迷FLG的人,通過《紐約時報》對李hong志和FLG罪惡本質的揭露,及早醒悟,莫做李hong志和FLG邪教的犧牲品和政治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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