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80年代民俗學科重建以來,在一代代民俗學人努力之下,民俗學獲得前所未有的長足進步。無論是民俗學研究深度還是廣度都有顯著提升與拓展,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事業的開展,民俗學人同時成為民俗學研究與非遺保護傳承的學術骨干力量。為了彰顯民俗學人的貢獻,傳承學術精神,我們特別開辟“學人專欄”逐期刊載民俗學人的精品力作,以饗讀者,并致敬各位仍然耕耘在民俗學與非遺研究園地的前輩與同仁。
學人專欄
開欄語
作者簡介:陳連山
陳連山,1963年生。北京大學中文系文學博士,1990年至今任教于北京大學中文系,現為民間文學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民俗學會副會長。主要研究方向為神話學、民俗學,著作有《結構神話學——列維—斯特勞斯與神話學問題》《山海經學術史考論》等,發表論文數十篇。2013年,《山海經學術史考論》獲中國文聯和民間文藝家協會第11屆“中國民間文藝山花獎”學術著作獎;2014年,榮獲教育部“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
當代民間文學界對民眾主體性的重構
長江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第45卷 第3期
「READING」
一、《中國民間文學三套集成》的工作原則從理論上再次肯定了民眾主體性
學科存在和發展的前提其實是社會需要,這不是學者個人的愛好趣味能夠決定的。民俗學的存在與發展符合中國新文化運動與現代社會的需要,它是逐步建立發展起來的。如果沒有新文化運動,沒有現代社會,中國民俗學其實是不可能發展的。
民俗學學科要發展,它不光基于客觀的社會運動本身的需要,還基于我們這些學科從業者如何理解新文化,如何理解現代社會需要。我們究竟要建立一個什么樣的新文化,什么樣的新社會?這一點如果我們這些從業者沒有想好,那么我們是無法順應社會需要的;無法順應社會需要,我們的學科就沒法發展了。所以,民俗學學科的進一步發展基于我們這些人對于新文化和現代社會的理解。我認為民俗學、民間文學研究的核心是民眾的主體性問題。
民俗學、民間文學研究的核心問題是如何對待民眾,其實就是如何理解民眾主體性的問題。中國民俗學、民間文學搞了一百多年,其實這一百多年的經歷證明了在不同時期學術界對待民眾的方式是不同的,取得的成績不同,遇到的問題也有差異。
我現在所概括的這個時期,就是改革開放以后的時期。在這個時期,民俗學學界對民眾主體性的認識跟以前是有變化的,我們對民眾的主體性進行了重新的肯定。
《中國民間文學三套集成》確定的民間文學工作基本原則是所謂“ 三性”:科學性、全面性、代表性。這“三性”其實體現了新時期知識分子對民眾的一些新的認識。我按照當時對“三性”的解釋進行闡發。科學性,我們講的其實就是忠實記錄的原則問題,這跟五四時代確定的忠 實記錄原則很接近。忠實記錄,或者說講究科學性,其實就是尊重民間文學作品本身,這背后是對民眾主體性的尊重。全面性這一點更加重要,過去雖然也講全面搜集,也講全面性,其實真正做起來還是部分地拋棄了很多不符合政治 需要的作品,等于是按照政府的需要,按照官方的需要,或者按照主流道德的需要來評價民眾作品,判斷民眾作品,這是對民眾主體性的一種損害。《中國民間文學三套集成》雖然也不能完全擺脫政治或道德的影響,但比過去改善了很多。代表性主要是指入選作品能夠代表地方文化,或者某種地方文學形式,在有限的篇目范圍內盡量充分地展示民間的文化面貌,反映其特殊的文化價值,而不是考慮它是否具有普適性。
我對“三性”原則的解釋可能有點理想化,《中國民間文學三套集成》編輯操作過程中也存在一些政治性的解讀。但是我從概念上來理解,能夠把問題看得更清楚一點。“三性”原則不僅僅是具體的操作規范,它在理論上重新肯定了民眾的主體性。所以,在這個原則的指導下,《中國民間文學三套集成》不僅在規模上,也在質量上取得了成績,這就為我們后來的民間文學理論反思奠定了比較可靠的基礎。
二、民眾概念的擴大與民眾主體性的終極形式
五四以來,其實啟蒙主義話語中民眾概念一直是不斷變化的。最初的概念是跟“官方”和“知識分子”對應的社會下層平民,這里當然包括了鄉村地主和城市小業主。1949年以后,適應階級斗爭理論的需要,民眾概念非常狹隘,專門指體力勞動者———勞動人民,而且賦予這個概念很強的政治意義。
按照這種舊的民眾的概念,現在我們的研究對象是不斷消失的。隨著民間文學作品和民俗的不斷消失,民俗學、民間文學學科就面臨著研究對象缺乏、自身合法性不斷消解的危機。
因此,在上世紀90年代,我們接受了美國 民俗學家鄧迪斯的民眾概念:任何社會群體,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之間只要擁有共同的民俗,那么他們就是民眾。這個概念體現了一種新的可能性———我們可以不再用社會地位來定義民眾,而是用文化形態來定義。你有這樣的文化形態,你就是 民眾。這個概念產生了很大影響。
第一,它擴大了民間文學的范圍。隨著民眾概念的擴大,過去很多被忽視的社會群體的口頭文學受到關注,比如大學校園的各種“段子”,王娟稱之為“校園民俗”。知識分子的口頭文學也是民間文學。這樣,民間文學研究就擺脫了研究對象不斷消失 的危機。第二,從理論上講,新的民眾概念指向所有的社會群體,指向每一個人,民間文學就成了所有人的文學。過去一直威脅學科存在的力量,即所謂民間文學是比較低級的,民間文學不夠高級,這樣的問題就解決了。當民間文學是每一個人的文學的時候,歧視民間就隱含著對自己的歧視。它突破了五四以來啟蒙主義話語的基本框架,就是把民眾和知識分子相互對立這么一種二元模式,把社會區分成精英 和民眾這樣一種二元社會,這就落實了民眾和知識分子之間的平等。
這是中國民俗學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事情。五四時代的知識分子啟蒙民眾,用西方現代文化觀念改造民眾。我認為這種啟蒙做法是有問題的,這里不深談。知識分子啟蒙民眾這個模式存在的邏輯前提就是民眾和知識分子要彼此區分。1942年以后,倡導知識分子向民眾學習,向工農兵學習的模式,五四時代的啟蒙模式喪失了繼續存在的邏輯基礎。現在,我們認為:知識分子跟民眾是平等的,雙方是社會同時需要的兩種民眾群體。
當我們在學術研究和社會實踐中發現民眾就是我,我就是民眾的時候,人人自由平等的思想才真正在我們的學術中扎根。民眾的主體和知識分子的主體融合成為一個既抽象又具體的人的主體。民眾的權利就是知識分子的權利,知識分子的權利也是 民眾的權利,二者一損俱損,一榮俱榮。
民間文學研究或者民俗學研究,其實就是知識分子與民眾主體之間的對話,是兩個具有相對獨立意義的主體之間的對話。這就是呂微先生所談的“主體間性”。主體性問題是中國現當代文學研究界發起的思考,是20世紀八九十年代的一個核心理論概念。呂微的論述從主體性發展到主體間性,這是民俗學界的貢獻。
我所理解的啟蒙,就是每一個人都自由而公開地使用自己的理性。在這種思想燭光的照耀下,社會地位的差異,知識水平的高低,文化文學形式的新舊,這些問題都會淡化以至于消失,民間文學研究面臨的一些障礙就可以除掉。
三、民眾的創造力
我們過去講民間文學是傳統的、集體的文學,作者佚名或者匿名,這種做法忽略了民眾的創造性。現在,我們通過田野作業、表演研究發現,民間文學的每次傳承都是再創造。這些演唱者、講述者,他們 每次的演唱和講話都是再創造。現在出版了很多民間文學傳承人的個人作品集,我們無需擔憂民間文學會消失,雖然有些作品會消失,但是新的民間文學作品將隨著生活的變化,不斷被民間文學家重新創造出來。
總之,我們過去理解的民眾是需要知識分子來教育的,包含著知識分子的優越感。我們需要一個正確的文化理想,我們要更好地、更深地理解什么是現代文化,什么是現代價值觀,我們究竟要建立一個什么樣的社會。我們從事民俗學研究,需要和這個文化理想、社會理想相適應。具體的目標是讓每個人都幸福,讓每個人都能夠幸福。既然每個人都是獨特的存在,所以未來的文化應該是多元的。為了實現這種多元的文化,我們應該充分尊重民眾的主體性,尊重他們的文化權利。也許他們的社會地位是比較低微的,文學趣味還是下里巴人,但是假如他們被改造,那么我們這些知識分子也必然會被改造,因為我們也是其中的一員。
民俗學的終極關懷是促進建立一個全體成員自由創造、平等相處、相互關愛的社會。尊重民眾,就是尊重我們自己;尊重民眾的文化權利,也就是尊重我們自己的文化權利。倘若民間文學、民俗學研究能幫助建立起這樣的社會,那么這個學科即使很小,也仍然不失為一門偉大的學科。
公眾號總指導:蕭放
內容顧問:朱霞 鞠熙
指導教師:賀少雅
公眾號主編:葉瑋琪
【學人專欄】欄目責編:所攬月 王培育
圖文編輯:王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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