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黃渤主演了一部電影名為《親愛的》,講述了一個真實、曲折的尋子事件。電影的原型名叫孫海洋尋子案,他的兒子孫卓四歲時被拐。
之后,孫海洋取下了自家包子鋪的招牌,換成了一塊長3米、寬1米的醒目燈箱,懸賞20萬尋子。14年間,孫海洋搬家十多次,走過26個省,終于在2021年尋親成功。
2015年,劉德華又主演了一部名為《失孤》的電影,電影的原型是郭剛堂尋子事件。
近些年來,像這樣以尋找被拐子女為題材的影視作品層出不窮,它們大多源自于真實事件。今年國慶期間,趙麗穎主演的電影《浴火之路》,就是以「楊妞花被拐案」為原型創作的。
在被拐兒童中,楊妞花是極為罕見的存在:她不僅能憑借自己5歲前的記憶尋親成功,還協助警方跨省抓獲了人販子余華英,并牽連出了其背后涉及的十幾樁人口拐賣案。
楊妞花是怎樣奇跡般做到的呢?被稱為「惡魔」的余華英,究竟做出過多少令人脊背發涼的惡行呢?今天我們就來講講她們的故事。
我叫楊妞花
在河北省邯鄲市叢臺區姚寨鄉姚寨村,有一個名叫李素燕的小女孩。她是5歲時,才來到這里,跟著養父和奶奶生活的。
奶奶總是告訴她,「你是被你親生父母扔掉的」,還不斷地對外人重復,說李素燕是她花2500塊錢買來的,還說剛買來時,她身上連棉襖都沒有穿,差點凍死,還臟兮兮的。
李素燕的養父是一個聾啞人,在村里不好娶媳婦,他通過給別人修鞋,省吃儉用攢了2500元的老婆本,但30歲了依舊沒人愿意嫁給他。這個年齡在鄉村地區算得上是「老光棍」了。
于是奶奶就偷偷拿這2500元,把李素燕給買了回來,給兒子當養女,心想如果有一天自己不在了,聾啞兒子起碼還有個養女能照料他晚年。
但不知從何時起,村里開始有人傳閑話,說李素燕是被買來當養父童養媳的,盡管養父從來沒有對李素燕有任何逾矩的行為,但很長一段時間里,李素燕對養父充滿敵意。
起初,養父也不接受李素燕,和母親吵架時,總會用手指指著李素燕,示意母親把李素燕還回去,把自己的老婆本要回來。
李素燕從來沒有跟奶奶核實過所謂「童養媳」的傳聞,因為她害怕答案會讓她不寒而栗。
不過,事實上,隨著時間的推移,養父早就把李素燕視如己出了。
一天,養父拿起一個饅頭夾了些咸菜,正準備往嘴里塞,扭頭看見李素燕正眼巴巴地盯著他,他猶豫了一下,把饅頭遞給了李素燕。
李素燕上小學后,養父經常會背著奶奶給她零花錢。雖然不多,一毛兩毛的,但這些錢都是養父辛苦幫人修鞋補鞋修房子賺來的。
小學六年級升初中時,奶奶在村里人的攛掇下,讓李素燕輟學了。
原因是村里人說,李素燕眼睛圓溜溜的,一開就是有主見的孩子,學習又好,將來如果考上大學,是一定會離開這里,跑回南方的。
被迫輟學后,李素燕在家里另一位嬸娘的幫助下開始在當地打工,一開始是去雪糕廠上班、去超市搬貨,后來又離開了邯鄲,去江蘇打工。
2009年,李素燕在嬸娘的介紹下,通過相親認識了丈夫小許,二人組建了家庭,又白手起家開了一家美容店。
日子雖然過得越來越幸福了,但李素燕總感覺心里有一個大疙瘩沒有解開。
從小,她就奶奶被灌輸了一個思想,說親生父母不要她了,把她賣了。可5歲的孩子已經有記憶了,她總隱約感覺,奶奶所說話,并不是真的。
因為在她的記憶里,自己的親生父親是村里的才子,母親也有經濟能力,甚至可以接濟家里人。
小時候,自己家的經濟條件在村里排前三,父母實在不至于要把她賣了換錢。
而且她記得,自己還有個姐姐,父母是很愛她們姐倆的,有次父母帶她們去逛街,挑衣服時姐妹倆犯了難,結果父母把她們喜歡的幾件都買了回去。
還有一次深夜,父親回來得很晚,還用荷葉包著兩只雞腿,放在快要睡著的她和姐姐的嘴上,她在迷迷糊糊中就聞到了雞腿的香味。
這些甜蜜的回憶,都讓李素燕懷疑,自己根本不是被爸媽賣掉的。
多年來,李素燕還常常做夢,她夢到親生母親在山上喊她,一直叫著「妞花、妞花」,后邊還有人喊「妞妞」。
醒過來之后,李素燕覺得很痛苦,有種到了家門口、但怎么也推不開門的感覺。
2012年,李素燕生下了自己的兒子,尋親的念頭也更加強烈了。
2013年,她鼓起勇氣去公安局進行了采血登記,還聯系到了尋親網站「寶貝回家」的志愿者,在網絡上發布尋親消息,但消息全都石沉大海。
2021年,隨著短視頻的崛起,李素燕想到了用短視頻尋親。
她記得小時候,父母為了防止她和姐姐走丟,刻意讓她們重復家人的姓名,雖然時隔多年,她已經記不清母親和姐姐的樣子了,但對父親的容貌和名字還有些許記憶。
這些信息幫了她大忙。2021年5月,這條尋親視頻被楊妞花貴州老家的堂妹看到,經過視頻通話與DNA比對,31歲的李素燕,終于找回了自己原來的姓名——楊妞花,也終于找到了親人——姐姐楊桑英。
5月15日,楊妞花回到貴州省畢節市織金縣官寨鄉老家認親,她遠遠望見村口擠滿了來迎接她的人,剛一下車,姐姐就哭著抱住了她。
楊妞花的真實出生日期是1990年4月29日,來自貴州織金縣一個苗族家庭,是家里的二女兒。
在姐姐的幫助下,楊妞花的記憶一點點復蘇,她想起了自己被拐的經歷。26年前,也就是1995年初冬時,5歲的楊妞花和姐姐楊桑英跟隨父母,從老家來到貴陽。
那時父母很能干,自己做著小生意,家里經濟條件還不錯。白天,父母去上班,楊妞花就跟著姐姐在家里玩。
不久后,有一個阿姨搬到了楊家隔壁,阿姨的女兒的年紀與妞花相仿,時常過來串門,姐妹倆對這位鄰居可以說是毫無防備之心。
某天,阿姨突然問楊妞花想要什么,楊妞花想著四姨正在給自己織圍巾,就說自己也想要織毛衣的針,阿姨爽快地答應了。
就這樣,楊妞花就被帶出了門。臨別時,姐姐喊住了她,楊妞花沖姐姐招了招手,說了一句「姐姐,我一會兒就回來,我給你帶毛衣針」。
彼時的她并沒想到,這一別就是26年。
出門后,楊妞花被阿姨帶上了火車,而這位熱心的鄰居卻突然變了臉。她把楊妞花身上漂亮的綠毛衣扯了下來,換成了兩件薄薄的單衣。
妞花嚇壞了,哭著說她要回家,阿姨就恐嚇她,說要把她扔下去,她只能強忍著淚水。
她記不清坐了多久的車,只記得途中想上廁所,阿姨不讓她去,沒忍住尿濕了褲子,阿姨揪起她就是一頓打。
這位鄰居阿姨其實是把楊妞花從貴陽帶到了邯鄲。她們先去了河北邯鄲的某個中間人家。
在給楊妞花尋找買家的那段時間,阿姨和村里許多男人都保持著男女關系,楊妞花則被安排站在寒冬的院子里給阿姨放哨,只要人家老婆回來了,楊妞花就通風報信。
在楊妞花的記憶里,華北平原的冬季又干又冷,她站在不同的院子里渾身打顫,一直找太陽,太陽挪一步她就跟一步。
或許是因為是女孩吧,楊妞花不太好賣,漸漸地,鄰居阿姨變得越來越煩躁。有一次,楊妞花抱怨了一句盆里用來洗頭的水太燙,結果阿姨拿著熱水澆到了楊妞花的頭上。
阿姨那兇狠的表情,讓楊妞花至今記憶猶新。再后來楊妞花就被賣到了聾啞養父那里,她正式失去了自己原本的名字,奶奶給她起名「李素燕」。
多年來,楊妞花曾多次幻想過和親生父母重逢的場景,最壞的版本也不過是父母又生下其他孩子,不再惦記她了。
在后來接受采訪時,楊妞花說,和姐姐楊桑英聯系上后,她就想著要哭哭唧唧地回家,然后跟父母說,你們知道我這么多年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委屈嗎?
楊妞花說,她就希望讓父母心疼心疼她,因為她終于找到家,找到靠山了。
可姐姐一開口卻告訴了楊妞花一個噩耗,父母早就不在,而且是因為她丟了,父母才這么早就不在的。
姐姐告訴楊妞花,她五歲被拐后,整個家庭支離破碎。為了找她,一家人在貴陽的汽車站、火車站住了七八個月,到處向人打聽消息。
尋找無果后,花光積蓄的一家人無奈回到了老家。
此后,一向好脾氣的父親開始酗酒,喝醉了會把所有人當成人販子,見人就問:「你把我家妞花拐到哪里去了?」
父親原本還計劃蓋一棟新房,材料都已經準備齊全,但在楊妞花丟失后,他哭著將所有材料砸得稀爛。
在楊妞花生活的苗族老家有一個習俗,家里有人去世的話,家屬需要買一頭牛。
小時候楊妞花跟爸爸一起去吃席,她跟爸爸說:「他們家牛太小了,好小氣,爸爸等你死了,我給你買頭大的」。
爸爸聽了沒責怪楊妞花,還一直看著她笑。后來,一家人去了貴陽,楊妞花第一次見到駱駝,她覺得駱駝比牛威武多了,又改口說:「爸爸,我以后給你買個駱駝」。
楊妞花丟了之后,楊爸爸經常醉酒后,邊哭邊喊:「我的駱駝呢?我的駱駝呢?」
楊妞花媽媽的精神也受到了重創,成了別人口中的「瘋子」。她時常會對著空氣自言自語說:「妞花,你想吃什么呀?」
在飯桌上,也會給妞花擺上一副碗筷,還沖妞花的姐姐說,你別跟妹妹搶吃的。
1997年,楊妞花的父親因為胃出血去世,年僅39歲。去世前,楊父拉著楊桑英囑咐:「如果將來沒地方生活,就去舅舅家里。」
從那之后,楊媽媽的精神變得更加不正常了。有一次,楊媽媽生病輸液,夜間她突然一個人跑到山里。
被找到時,媽媽手里拿著瓶子,已經回了半瓶子的血。楊媽媽說:「我聽見我們家妞花在喊我。」
兩年后,楊媽媽也去世了,年僅32歲。去世前,楊桑英記得媽媽曾突然振作起來,說是要出去好好打工,供她上學,也要把妹妹找回來。
但沒幾個月,媽媽精神狀況變得很差,沒過幾天就走了。從此11歲的姐姐成為了孤兒,只能跟著舅舅生活。
13歲輟學后,不得不外出打工。鄉里人也都把她看作克星,說她克沒了家里面的所有人。
楊妞花與親人重逢的喜悅,就這樣瞬間蕩然無存。本來她計劃了好多,想著如果能夠找到家,就要給母親買一箱的護膚品,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再把父母接去自己家住。
如今,迎接她的,卻只有父母簡陋的土墳與墳前的雜草和荊棘了。
而一想到自己年輕的父母,就這么孤零零地在這里躺了二十多年,這一刻,楊妞花所有的痛苦,都轉化成了憤怒。
尋找余華英
楊妞花形容自己那時的心情是「一口氣死活咽不下去,躺著也不行,坐著也不行」。她決定,一定要找到當年的人販子,為父母報仇。
2021年7月之后,楊妞花在邯鄲多次報案,當地警方都以證據不足不予立案。在派出所,她總哭著重復一句話:「我媽走的時候才32歲。」
2022年1月,她再度找到公安,這次公安告訴她,她應該回事發地貴陽報案。2022年6月5日,楊妞花正式到貴陽市公安局報案,請求追捕人販子。
這次,貴陽警方立刻將此事立為刑事案件展開偵查。
為了配合警方調查,楊妞花暫停了店里的生意,重新回到邯鄲的村里取證。
楊妞花記得,村里曾有個名叫王國付的男人,王國付正是這筆交易的中間人,王國付也經常為人販子提供落腳點。
再次找到王國付時,他已經年近90歲了,卻仍舊毫無悔改之心,不僅拒絕作證,甚至還不時以功臣自居,對楊妞花說:「如果不是我給你找了戶好人家,你已經凍死了」。
楊妞花不肯放棄,天天去做他的思想工作,對他說:「你已經90歲了,你比我爸爸媽媽多活了60年……就算抓了你,可能也不會被判刑,你為什么要把這些事帶到棺材里面去?」
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王國付終于松口說出一句「我只知道是小余帶你來的。」
「小余」兩個字立刻勾起了楊妞花的回憶,楊妞花幾乎是下意識地脫口而出了「余華英」這個名字,把王國付嚇了一跳。
楊妞花的記憶里一直有余華英這個名字,但這個名字屬于誰,她不確定。她設想過會不會是媽媽或者其他親戚,直到王國付說出「小余」兩個字,她才想起來這一切。
王某付有點驚慌,他沒想到一個5歲的小孩能記得這么清晰。楊妞花說,「爸爸和余華英的樣子和名字,我記得一直特別清晰。可以說我是記住了這輩子我最愛和最恨的兩個人。」
立案一個月后,警方就發現了一條重要線索:2004年,一個名叫張蕓的女子,從云南拐賣兩個兒童到河北邯鄲時被抓,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經減刑后于2009年刑滿釋放。
張蕓拐賣兒童的手法,與余華英拐賣楊妞花的手法一樣,且目的地均是邯鄲。警方高度懷疑,張蕓就是余華英。
為了進一步核實,警方將張蕓、也就是余華英的照片,混在其他十幾張照片中,給楊妞花辨認,楊妞花一眼就認了出來。
她斬釘截鐵地說,「人販子就算化成灰,我都認識她。」
隨后,警方立刻對余華英展開了抓捕。在重慶大足縣抓捕到她時,年逾六十的余華英穿著粉色的套裝,染著紅色頭發,還戴著項鏈和手鐲,正在打麻將,似乎生活得很是滋潤。
而這一次余華英的落網,不僅僅是楊妞花一個人的復仇成功了。余華英手上的十幾樁人口拐賣案,這才終于得以浮出水面。
惡魔的罪與罰
1963年12月29日,余華英出生在云南省大理州鶴慶縣一戶普通人家,排行老四,上面還有兩個哥哥和一個姐姐。
余華英小學讀到二年級時,母親去世,隨后她便輟學回家務農。17歲那年,父親也去世了。
1984年,21歲的余華英,在大理游玩時結識了重慶男子王加文。
兩人很快結婚,王加文把余華英帶回了老家重慶。不過在同村村民眼中,夫妻倆的風評都不好,覺得「兩口子都不是勤勞、肯吃苦的人,王加文還在外面搞些偷雞摸狗的事情。」
1987年1月,剛滿23歲的余華英生下了女兒。結果五年后,王加文就因為涉嫌盜竊被抓,余華英母女倆沒了生活來源。
為了生計,余華英把女兒交給王加文的哥嫂撫養,自己則前往縣城的一家面館打工。
打工期間,余華英結識了人稱「龔木匠」的龔顯良。龔顯良比余華英大20歲,彼時的龔顯良和余華英一樣,都有家庭和子女。
余華英在沒有與王加文離婚的情況下,與龔顯良開始了同居生活,兩人又生下了一個兒子。
根據余華英的說法,那時她和龔顯良兩人的經濟能力,不足以撫養這個孩子,再加上這個孩子是非婚的私生子,兩人就商量著把男嬰賣掉。
龔顯良通過邯鄲的朋友申海林,認識了邯鄲的中間人王國付,并且成功把自己的親生兒子脫手,獲得了5000塊的報酬。
這個兒子,余華英此后再也沒有見過。都說虎毒不食子,余華英和龔顯良真是連畜生都不如啊。
而這個可憐的孩子,也徹底開啟了余華英與情夫的罪惡之旅。
從1993年到2000年間,余華英和龔顯良多次前往貴州、云南、重慶等地拐帶兒童,非法斂財。他們往往會選擇在一個城市租房住一段時間,然后混入當地社會圈子,物色潛在目標。
2000年時,余華英曾因涉嫌拐賣兒童被抓,但僅僅在刑拘兩個月后,就被釋放了。
在警方的那次抓捕行動中,龔顯良扔下余華英,一個人跑了。被刑拘兩個月出來后,余華英就和龔顯良的朋友申海林同居在一起。大約兩年之后,申海林過世。
2004年,余華英將自己的同伙換成了丈夫王加文。還記得我們剛才提到過,余華英與王加文生下過一個女兒嗎?
余華英雖然沒有把她也送去邯鄲賣掉,但仍然沒把她當人來對待。
余華英每次拐賣兒童時,都會把這個親生女兒帶在身邊,利用孩子之間天然的親近感,誘騙受害者上鉤,也就是把自己的親閨女都當成了用來牟利的工具。
某一次,余華英與王加文在云南拐走了兩名兒童。
其中一名被拐兒童的家長,前往大姚縣公安局報了案,在云南、河北兩地警方的配合下,2004年5月19日,余華英和王加文被抓獲歸案。
面對大姚縣警方的審訊,為了不被查出過往案底,也為了將來出來后能繼續作案,他們都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余華英偽造了另一個身份---「張蕓」、王加文則偽造了身份---「王偉」。
同年9月27日,大姚縣法院判處「張蕓」和「王偉」犯拐賣兒童罪,分別獲刑8年。判決后,兩人未上訴。
服刑期間,余華英于2007年獲減刑1年、2009年獲減刑2年,最終于2009年5月18日執行期滿,獲釋后返回重慶市南岸區居住。
而除了孩子之外,面對枕邊人,余華英也是同樣在當工具使用。
2022年余華英落網時,她把一切責任都推到了王加文和龔顯良身上。
面對有利于自己的情節,余華英小到細節都印象深刻,而面對不利于自己的情節,她一概是「不知道」、「不記得」。
她聲稱,與丈夫王加文一起拐走的兒童,都是由王加文賣出的,她沒有拿到錢。但被拐兒童的證詞卻明確描述,拐走他們的,是「一個女性,高身高,高顴骨,短發」。
2023年7月14日,貴陽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余某英涉嫌拐賣兒童一案。
楊妞花提出了包含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在內的880萬元民事賠償訴求。
她很清楚,「這個金額只是一個數字,余華英賠不了。」楊妞花的訴求就是判她死刑,「一分錢沒有可以,拿命來抵。」
在法庭上,楊妞花問余華英,你還認識我嗎?余華英回答說:我認識。楊妞花說道:你叫余華英,我整整記了26年,我一直都記得的。
隨著庭審的深入,楊妞花的眼淚止不住地流,她的目光始終盯著余華英,但對方甚至都不曾抬頭。
楊妞花陳述拐賣途中余華英對自己的毆打行為,余華英卻大聲指責楊妞花撒謊,言語中沒有一絲愧疚。
余華英將自己的拐賣行為歸咎于「當時太年輕」,楊妞花憤然駁斥:「我被拐之后,我的媽媽32歲就已經躺在了墳里頭,她不年輕嗎?」
2023年9月18日,法院一審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當庭表示「量刑太重了,要上訴。」
結果余華英也是求錘得錘,原本一審法院認定余華英拐賣了11名受害者,但二審庭審后,經過補充偵查,檢方指控其還涉嫌另外6人的拐賣罪行。
被拐人數從11名增加至17名,案件被發回重審。2023年11月,余華英的丈夫王加文也落網被抓。
2024年10月11日,此案的重審一審開庭,公訴機關建議對余華英判決死刑。
楊妞花說,這次庭審中,她與余華英曾有2次15秒以上的對視,但「余華英半瞇著眼,很不友善,像是覺得當初怎么沒有弄死我。」
被余華英拐賣的17人來自12個家庭,其中有5對兄弟或兄妹,一個個家庭因此破碎,有的孩子被拐走后中途還遭到了遺棄。
1993年2月28日,余華英伙同龔顯良,在貴州省安順市,以去游戲廳玩游戲為由,拐走了一對8歲和5歲的兩兄弟。
中途,余華英覺得哥哥年齡較大不好賣,直接把哥哥遺棄了。后來哥哥被好心人報警送回家中,弟弟則被拐至河北邯鄲。
被拐時,5歲半的弟弟已經開始記事了,小時候每當受了委屈,他就從買了他的人家里跑出來,但是因為不記得怎么回親生父母家,跑出去沒多遠又自己回去了。
今年年初,被拐走31年的弟弟尋親成功,回到安順與家人相聚。他一看到母親,就覺得跟自己長得很像,眼淚不由自主就流下來了。
然而他已經習慣了新的生活,老家貴州的一切令他感到陌生,親生父母說的方言也聽不懂了,所有的記憶只停留在5歲半以前。
對于他來說,找到親生父母是為了不留遺憾,因為「從小到大,這是他內心最痛苦、最掙扎的事。」
還有當年只有7歲和4歲的郭昌德、郭昌令兄弟,在被余華英拐賣后,他們的父母為尋找丟失的孩子傾家蕩產,最終離婚;
陳丙連的小兒子,被一根冰棒拐走后,夫妻倆幾乎花光了所有的積蓄尋找兒子,輾轉福建、山東、廣東多地。
他們還將兒子的照片制作成撲克牌,只為能有一丁點兒子的下落,但始終杳無音信。在漫漫尋親路上,陳丙連的丈夫遺憾離世;
還有的被拐受害者,在近30年過去后,雖然通過DNA比對找到了親人,但至今不愿與其親生父母相認。
袁女士說,自己的兩個孩子何某青、何某洪當年被余華英拐走后,她與丈夫苦苦尋覓。2016年,丈夫含恨去世,臨終前還囑咐她一定不要放棄尋找兩個孩子。
現在兩個孩子找到了,但經DNA比對確認后,仍有一個兒子不愿相認...
更殘忍的真相是,像這樣因為拐賣而破碎的家庭,在那個灰暗的年代里,可以說是不計其數。人口販賣,為何會如此猖獗、又屢禁不止呢?
屢禁不止的鏈
1979年至2015年間,國內實行了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也就是「一孩政策」,這一政策的確控制了人口增長,也緩解了資源壓力,但同時也帶來了一些副作用。
那時候在農村偏遠地區,很多人都有重男輕女的思想,明明家里沒有皇位,還一門心思地非想搞個男丁出來,繼承家里的貧窮和悲哀。
生不出來男孩的家庭可能就會選擇去買個男嬰。重男輕女的思想也引發了大量的選擇性墮胎,一些認知偏激的媽媽們如果知道自己懷的是個女孩,可能會或自愿或被迫地打掉孩子。
慢慢地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經濟落后地區的男女性別比例嚴重失調,男性人口比女性能多出幾千萬,光棍村數量顯著增加。
很多單身男性因為找不到合法的妻子,便轉向非法途徑,通過人販子購買被拐賣婦女作為自己的妻子。
這種「買妻」現象在一些偏遠農村一度非常興盛,人口販賣也成為一種有組織的地下產業鏈。
另一方面,由于計劃生育政策的限制,一些超生家庭會選擇不登記二胎,這也給人口販賣者提供了機會。
這些未登記的孩子一旦被拐賣,是很難追蹤或者被找到的。買家往往會以「撿到棄嬰」的說法報假警,然后再為孩子辦理落戶,這無疑增加了警方和原生家庭尋找孩子的難度。
在一些偏遠地區,由于信息閉塞,再加上地方執法人員可能會與當地利益集團勾結,可以說讓一個小孩換個身份,簡直是輕而易舉。
2022年,知名法律學者羅翔老師,曾經從法律層面談過人口販賣的問題。
他認為,拐賣屢禁不止的根源在于,對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者的量刑太低。
雖然對拐賣兒童罪的基本刑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但收買者卻只有最高3年的基本刑,而且不管收買幾個,都是最高三年,并且這個罪行的追訴時效只有五年,這也導致收買被拐賣兒童罪很少被追訴。
甚至,法律對于買人的制裁力度,比買動物還要來得輕緩,買只珍惜鸚鵡還要被判5年以下呢,買20只癩蛤蟆也會被判3年以下。
在收買行為結束后,買方極有可能,會實施各種犯罪行為,比如強迫婚姻、強迫勞動、強迫其去「娛樂場所」工作,甚至也有少數地方被爆出,有人買了被拐婦女后去配陰婚的。
換句話說,拐賣與收買,沒有實現賣方與買方的同罪同罰。
根據刑法規定,不管是非法買賣槍支、購買假幣和出售假幣,對買賣雙方的刑罰都完全一樣,只有在拐賣人口上,買方與賣方面臨著不一樣的量刑標準。
羅翔老師說,這背后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國很多地方從古至今都有買人的習俗。
好在法律一直在革新,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收買被歸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免責條款,國務院發布的《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21-2030)》也讓我們充滿希望。
現在,我們再倒回頭來說說楊妞花。在尋親成功后,楊妞花接受報道、發表演講,很多人都震驚于她的語言表達能力。
她能精確地形容被人販子帶離家鄉時的生理反應,「是一種新鍋買來時的鐵銹味」;在大舞臺上講述自己的經歷時,她的發言邏輯清晰、充滿感染力,很難相信她的學歷只有小學水平。
在采訪中,楊妞花曾對記者說,她的丈夫是她的第一個男朋友,外出打工時,她從來沒有談過戀愛。
因為從小到大做什么事情,她都特別謹慎,就是希望有一天找到父母時,自己不是那么差。要不然在這樣的環境里面變壞了,大家一定會說這是因為這孩子沒娘教,才不正經的。
同時,楊妞花其實也是幸運的。認親后,有一次姐姐楊桑英來看望楊妞花,恰好養父也來看她。
楊妞花很擔心姐姐不能接受養父,會怨恨他,結果姐姐一見到養父就跪下了,養父也跟著向姐姐跪下了,幾個人抱頭痛哭。
養父一直比劃說自己有工作,還拿出手機來,給她們看自己的工友,意思是他雖然老了,但是絕對不會拖累,也不會麻煩楊妞花。
楊妞花的奶奶有時候對她并不好,她記得小時候奶奶會拿拐杖打她,直到她低頭認錯為止。
長大后的楊妞花這樣理解奶奶,她說「我5歲才被買過來,已經有記憶了,奶奶怕我養不熟、怕我跑。」
奶奶去世時,家里沒人愿意花錢給她請送葬歌舞團,楊妞花掏了2800給奶奶請了樂隊。她笑著說,以前奶奶總說她花了2500把我買來的,這下我總算還清了。
但是又有多少被拐兒童會像楊妞花一樣幸運呢?余華英被抓后,楊妞花曾在父母的墓前,哭著說,「媽,我把余華英送進去了嗎!」
那晚,楊妞花夢到年輕時的媽媽來到邯鄲。她問媽媽,「你是怎么來的?」媽媽說:「坐船來的,從一條很寬很大的河上來的。」
楊妞花納悶:「哪里有河呀?」媽媽只是笑笑沒回答。接著媽媽說「我要走了。」一路把媽媽送到水邊,看著媽媽上了船。
楊妞花把這個夢告訴了姐姐,姐姐驚訝地說「我們小時候去貴陽就是要坐船的呀!」對于,親生父母,楊妞花表示,「千言萬語,來生再續吧。」
有網友評價說,「楊妞花這個性格一看就知道,你把她推入萬丈深淵,她都會爬起來,再扇你兩巴掌。」
如今,楊妞花開著自己的小店,有兩兒一女,同時也在繼續幫助更多人尋親。
她會自掏腰包為窘迫的尋親家長訂酒店,會自發整理了上千條尋親信息,還聯手警方一起在她的店里設置了「采血綠色通道」。
因為很多尋親的孩子不愿意去公安部門采血,那需要養父母在場。尋親者在楊妞花店里采血后,她會把樣品寄給公安部門,之后數據會被直接錄入打拐DNA數據庫。
最后,如果你能堅持看到這里的話,你可能會對屏幕上的這幾個人感到好奇,他們并沒有出現在今天的故事里,他們究竟是誰?
王海勤,女1983年5月5日出生,1997年6月14日在河南省周口市走失。
宋長春,男,1982年8月5日出生,在陜西省 安康市 紫陽縣 洞河馬家莊 村九組被拐。頭大頭平,耳朵是兩耳掉肩,頭頂有個紅胎記,眼睛看太陽有點虛。
他們都是寶貝回家網站上的失蹤者。對于打擊人口拐賣,我們沒有辦法給警方提供任何實質的幫助。
但希望可以借助我們的影響力,讓更多的人看到更多被拐人口的信息,如果你曾經見過,或者有任何有關這些被拐人口的線索,還請聯系「寶貝回家」網站。
在接下來的幾期節目中,我們也會穿插公布更多尋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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