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聿和沙龍·第二期滬廈稅務司法專業化改革學堂活動在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以下簡稱上鐵法院)召開。
上鐵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余冬愛,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思明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黃冬陽出席,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國家稅務總局駐上海特派員辦事處、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及部分區稅務局相關工作人員在上鐵法院線下主學堂,思明法院、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法院、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檢察院、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相關工作人員和部分思明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涉稅案件人民陪審員、涉稅案件集中管轄改革專家顧問委員會成員、廈門市律師協會律師等在思明區法院線上分學堂,廈門大學法學院相關研究領域教授及研究生在廈門大學線上學堂分別參加活動。活動由上鐵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馬浩方主持。
余冬愛院長重點介紹了上鐵法院稅務審判庭成立以來的涉稅審判專業化建設、完善審判機制等方面工作情況,強調要進一步深化院校合作、院院合作,推動稅務審判司法實踐與理論相互融合,全力做實做強稅務審判,更好服務和保障國家法治化營商環境。
黃冬陽院長在致辭中介紹了思明法院一年來在涉稅審判專業化、依法治稅水平、稅收營商環境、改革影響力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并預祝本次稅改學堂圓滿成功。
本次學堂上,法學博士、管理學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特聘教授顏延以《權益性交易的稅法評價——稅務審判中對會計事實的探知與查明》為主題,分享了權益性交易行為的概念、主要類型,并從商法和會計標準的角度解讀了新公司法修訂后設立的權益性交易規范及對稅務征收和稅務審判的影響。
廈門大學法學院朱炎生教授、李剛副教授進行評議。
現場問答互動環節,線上線下圍繞“上游供貨企業主管稅務機關向下游出口退稅企業主管稅務機關作出的異常回函及已證實虛開通知單是否可訴”“因公司估值調整導致股權轉讓價值減少,是否屬于股權轉讓個人所得實際應稅事實變更”“在納稅人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構成逃稅罪的情況下,是否還應按非法購買專票罪或者虛開發票罪定罪”等問題進行了深度研討。
“滬廈稅務司法專業化改革學堂”
由上鐵法院、思明法院、廈門大學法學院聯合設立,是兩地三方進一步加強院校合作、深化滬廈涉稅司法改革合作交流的重要舉措,旨在通過稅務司法專業化改革學堂的設置,匯聚稅法專家學者、兩家法院法官、稅法實務工作者等研討涉稅司法審判疑難問題和典型涉稅案例,助力涉稅司法改革研究,并強化上鐵法院與思明法院在稅務審判機制創新方面的雙向互動,進一步為涉稅司法專業化的學術研討及實務交流搭建新平臺、激發新智識、匯聚新動能。
此次活動是滬廈稅務司法專業化改革學堂活動的第二期,線下主學堂設在上鐵法院,思明法院、廈門大學法學院設線上分學堂,首次實現了稅改學堂“兩地三處”在線知識共享、問題共商,參加人員范圍進一步擴展到滬廈兩地法院、檢察院、稅務行政機關和高校,將有力促進涉稅案件集中管轄改革工作和涉稅審判專業化水平提升。
素材提供| 稅務庭 楊建軍 王燦
責任編輯| 傅婷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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