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死因不明確,需要做尸檢嗎
發生了醫療糾紛患者又死亡的情況下,死亡是損害后果,據此患者的家屬可以要求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等,但是呢這里有個前提那就是死亡原因要跟醫院的診療過錯有因果關系,一般來說訴訟過程中,需要做醫療過錯的司法鑒定,如果死亡原因不明確,醫療過錯鑒定往往很難進行下去,沒有醫療過錯的司法鑒定,又不屬于民法典規定的推定醫院存在過錯的情形,訴訟往往無結果。比如患者在診療過程中,突然去世,連搶救的醫生都拿不準是什么疾病,醫生可能會在肺栓塞或者心肌梗死后面打上問號,這種情況我是建議做尸檢的。關注山東濟南王海波律師,一個專注醫療糾紛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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