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來源于生活,以第一人稱敘述,圖文無關,請理性閱讀。)
1
在我8歲之前,我爸媽老是吵架的,主要是因為我媽嫌我爸掙不到大錢。
我媽這人愛打扮,在穿著打扮方面,她不心疼錢的。所以我爸掙的那點錢,大多被她花在自己的穿著打扮上了。她每天都要化妝的,用的化妝品還特別貴。
我媽愛美,自己又掙不到錢,就天天跟我爸吵,嫌我爸掙不到大錢。為了打扮,我媽也根本不管我的,我很小時都是奶奶照顧我的。
后來,奶奶去世了,就由我爸照顧我。
我爸在外面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天,回家還要做飯洗衣等。每天早上起床后,我爸要給我梳頭,照顧我吃早飯,再送我去上學,然后他才去上班。
在我8歲那年,有一天我媽又跟我爸吵了一架,我爸心情不好,就出去喝悶酒。喝醉后,在回家的路上,我爸落水而亡了。
我聽到這個消息時,又驚訝又害怕,嚇得一天都沒說出話來。后來,回過神來了,我就不斷過地哭,哭得特別傷心。但我媽卻并不是很傷心,她說我爸是命不好,所以會淹死的。
我爸過了“五七”后,我媽就跟一個外地人跑了,把我扔下了。后來,我媽沒管過我,我是大伯和大伯母撫養長大的。
記得那天早上,我起床后,看見桌子上放著一張紙條。紙條上我媽說,她改嫁了,叫我不要找她,就當她這個媽也死了。
我馬上哭了,然后拿著紙條去找大伯,可大伯出門去了。大伯母看了紙條后,生氣地說:“這個女人,她怎么狠得下心?”
然后,大伯母就安慰我,叫我不用怕,以后跟他們過,她和大伯會撫養我的。
2
大伯家有兩個兒子,沒有女兒,大伯和大伯母一直很喜歡我。
大伯母說,她還巴不得有一個女兒呢!我媽把我扔下了,我就做他們的女兒,她叫兩個堂哥一定要對我好,要護著妹妹。
大伯和大伯母靠種大棚菜為生,家里經濟條件并不好,但他們從不虧待我。家里有好吃的,總是先給我吃,說我是家里最小的,又是女孩,所以要特別照顧的。
兩個堂哥都只讀到初中畢業,因為家里條件不允許,供不起三個孩子讀書。大伯和大伯母一直供著我讀書,他們說供到我讀不上去為止,女孩子只有讀書,才會有好的出路。
兩個堂哥對此沒什么意見,總是處處讓著我。我在縣城讀高中時,大堂哥正好在縣城打工,每個星期都會給我送很多好吃的來,其中有很多是魚蝦。
二堂哥喜歡捕魚逮蝦的,捕到后,大伯母就做成魚干等。大堂哥回鄉下后,大伯母就讓他帶給我。大堂哥說,吃魚蝦補腦子,會變得聰明的,讓我多吃點。
我讀高三那年,有一次我陪同學去買學習用品,遇到幾個混混。那幾個混混糾纏我們,我和同學嚇得不得了,拼命逃走,結果我的腿摔傷了。
那幾個混混還不放過我們,揚言還要去學校找我們的,我和同學害怕極了。
大堂哥正好來送東西,知道后,馬上通知了鄉下的二堂哥,然后他們去“修理”那幾個混混了。后來,那幾個混混就沒再出現過。
大伯母知道我摔傷后,殺了雞,煮好后給我送來,讓我補身體。她還囑咐我,以后沒事就別去外面瞎晃悠,在學校里安心讀書。
3
我高考前夕,有人給大堂哥介紹了對象,但女方家要一大筆彩禮錢。如果付了這筆彩禮錢,家里就沒錢供我去上大學了,所以我主動提出不參加高考了。
大伯母知道后很生氣,把我罵了一頓,叫我不用考慮錢的問題,那是他們大人的事,我只要用心考試就行了。
我順利考上大學后,一家人可高興了!大伯說,他們就是砸鍋賣鐵,也會供我讀完大學的。
大堂哥說,如果女方堅持要那些彩禮錢,他就不結婚了。我覺得很對不起大堂哥,為了供我讀書,他竟然要放棄對象了。
后來,女方家沒有堅持要那么多彩禮錢,我就上了大學,大堂哥也成家了。
但我上大學后才知道,為了湊夠我上大學的錢,大伯母偷偷去賣過血,大伯是打著兩份工。二堂哥不想為了娶老婆而加重家里的負擔,就去當兵了,他說他要晚婚晚育。
后來,二堂哥真的很晚才結婚的,對象是他當兵那地方的,他當了上門女婿。
我大學畢業后,留在城里工作。有人給我介紹對象,是一個中學里的老師,我們彼此覺得對方不錯,就結婚了。
婚后,我想接大伯和大伯母到城里來生活,可他們堅決不來,說他們住不慣城里的房子的。其實我知道,他們是怕給我添麻煩,怕我老公不同意,其實我老公沒什么意見。
4
大伯和大伯母一直是跟著我大堂哥家過的。
可后來,大伯和大伯母年紀大了,大堂嫂就總是嫌他們不衛生,經常發生矛盾。大堂哥夾在中間左右為難,很是發愁。
二堂哥做了人家的上門女婿,就跟我一樣,也屬于“嫁”出去了,大伯和大伯母自然不能去二堂哥家住的。
我讓大伯和大伯母住到我們家來,可他們又不來。后來,我跟老公商量了,決定把我爸留下的那幢老房子翻建一下。
當初我爸去世后,我媽改嫁了,我就住到大伯家了。我爸名下的那三間老屋,一直空在那里,因為年久失修,現在早已破敗不堪了。
我們夫妻倆商量好后,就回鄉下去,請了建筑隊,出資翻建老房子了。村里其他人家,都是樓房了,所以我們家也建樓房。
幾個月后,一幢二層的樓房建成了,然后就開始裝修。
大伯和大伯母得知我們夫妻倆是為他們建房的,就說他們不能住這房子的,這是我們夫妻倆的房子。
我就跟他們說,房子里如果不住人,也不行的。他們住在這新房子里,就當是幫我們看房子,我還要感謝他們呢!所以這事不用討論了,房子建好后,大伯和大伯母就搬進去住。
5
后來,裝修好了,我就準備讓大伯和大伯母搬進去住了。誰知,這時我那早已改嫁了的母親,竟帶著她現任老公,要回來住了。
我媽說,她和我爸不是離婚的,所以我爸留下來的財產,她是有繼承權的。我說,我爸留下來的那三間破房子,她還繼承什么?
我媽就說,那現在這幢房子是我出資建的,我是她女兒,她是有權利居住的,因為我有贍養她的義務。
我想到她從來不管我,當年扔下我后,連看都不回來看我一眼,現在卻要住我的房子,我心里就不愿意。我是大伯和大伯母撫養長大的,是他們供我上了大學,我只想孝敬他們。
大伯和大伯母知道我媽要來住后,就說他們不搬進去住了,他們繼續住在大兒子家。
大堂嫂原以為他們要搬走了,現在聽他們說不搬了,就很不高興。
所以大堂嫂又跟他們吵架了,他們沒辦法,只能提出跟我媽和繼父住一起吧!我媽和繼父住樓上,他們住樓下。
可我媽和繼父不同意,他們要住一幢樓,不同意大伯和大伯母搬進去住。
6
我很生氣,我是否允許我媽和繼父住,這都還沒同意,我媽竟自作主張,不同意大伯和大伯母住,真是喧賓奪主。
原來,我媽是不光要和繼父住進來,還要讓她繼子一家也住進去。繼父在跟我媽結婚之前,有過一段婚姻,他跟前妻有一個兒子,這個兒子也結婚成家了。
我覺得我媽可真想得出來,我出資建的房子,她為了討現任老公和繼子,竟要讓他們一大家人住進來,我怎么可能會同意呢?
后來,我堅決不同意,連我媽都不許她住進去了,我和老公堅持把大伯和大伯母接進了新房子里。村里人都說我孝順,說我懂得感恩,說大伯和大伯母沒有白撫養我。
我媽氣得不得了,說要去法院告我。我說隨便她,告就告吧!但后來沒聲音了,大概我媽自知理虧,就沒去法院告我。
結語:
生恩大于養恩,生而不養的人,不配當父母。對于撫養我們長大的人,我們要心懷感恩,要贍養他們,這既是法律規定的,也是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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