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軍的前手下、曾主導開發金山影霸的北京某手游公司高管邢某,被內蒙古呼倫貝爾新巴爾虎左旗公安局以涉嫌利用APP開設賭場的理由帶走后,在指定監視居住場所死亡。日前,因“沒有犯罪事實”,警方做出撤案決定,同案的十多名涉案人員得以昭雪。
但誰也想不到,因為這個撤案結果,兩撥律師起了爭論,各自用自媒體發聲。(以下的標題點擊后可閱讀原文)
紅方——
藍方——
作為無利益第三方,我不想評價這兩撥律師的孰是孰非,但對兩撥律師最后發布的自媒體文章中的各一段內容,深表認同——
“本案最終全案不起訴,是多家律所的律師,包括徐昕律師團隊共同努力,以及辦案機關依法公正把關的結果。”
“家屬公開喊冤后,得到了官方媒體和自媒體的報道,引發了輿論的廣泛關注。第一財經蔡真記者的報道起了關鍵作用,新京報、財新、經濟觀察報、南方周末等媒體、自媒體以及社會公眾也給予了關注。還有檢察院的擔當,邢某軍兄長的不畏風險、不懈堅持,媒體、自媒體和社會的關注促進。本案沒有輿論的關注,沒有上級部門介入、監督,無罪幾無可能。全案撤案,這些力量缺一不可。”
律師行業,是個特殊行業。律師都是“個體戶”,既要辦案,又要“宣傳”。無罪案例,歷來是律師宣傳的“重點”。今天的爭論,讓人不由想起幾年前的一樁往事:“改變de力量”當時發了一篇稿,講的是一樁案件,經過媒體的報道,最終得到了好的解決,當時,“改變de力量”的運營人員采訪了參與案件辦理的一位辯護律師和數位對案件做出了報道的媒體記者,之后撰文發稿。但萬沒想到,一位很有名的所謂大律師,用個化名在自媒體后臺留言,說“一派胡言”,之后暗戳戳地去投訴了(但投訴沒成功)。后來我了解到,好像是因為“改變de力量”文章中其他律師和幾位媒體記者的表述,和這哥們自己寫的文章,內容對不上了。
對此事,我也不想發表任何評論。還是覺得前面寫的那兩撥律師的話,說的挺對。案件成功了,是多方努力的結果,甚至可以說,你可能根本不知道,到底誰是決定性力量,它來自哪兒,動機是什么。
記得本人很多年在檢察院工作時,遇到一個妨害公務的案子,一個30多歲的理工男,和朋友聚餐喝酒后回家路上,發現有幾個人圍著自己老婆,這人有點喝多了,也沒鬧清楚狀況,上去一把就把其中一個警察拽倒了,還掉溝里了,鑒定為輕微傷。傷有多嚴重?一厘米多的小淺口子。這男的賠錢了,還賠了不少,但還是給公訴了。當時我人還很年輕,覺得這也太不至于了吧,就和領導說這案子要不讓公安退了吧,領導當時也還年輕,說行,就真的幫我聯系公安去協調了!最后公安真撤了。
我不認識這個男的,沒人找我托關系說情,這個男的也不知道是這倆檢察院的年輕人幫他做了工作,讓他不至于在人生中背個前科,所以最后也并沒有對我們有感謝的話,我們當時也都年輕,也沒覺得這算什么。
這個案子沒有律師。如果有律師,會不會當個辦案成績?我不知道。
最后,用其中一撥律師的最后一篇文章里的一段話作為結尾吧——
“我們認為律師最大的價值是為當事人爭取最好的結果,同行更應團結一致,為這個目標共同努力。”
對此,你怎么看?歡迎評論區留言,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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