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教育廳發布一則公示,擬新增4所高校,其中3所是公司的消息引起廣泛關注,不少網友提出疑慮,擔心學校辦成公司,變成賺錢的工具,會影響教育教學質量。
把學校辦成公司,變成賺錢的工具,是否偏離教育的方向?
根據教育部發布的《高等學校命名暫行辦法》的規定,營利性民辦高等學校名稱必須在名稱中明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湖南省教育廳發布的這則公示信息,恰好是遵循了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因為湖南擬新增的4所高校當中有3所屬于民辦營利性高校這3所高校命名當中含有“有限責任公司”字樣是文件規定的結果。
此外,教育部的相關規定還明確,學校設立時可以向審批機關申請使用學校簡稱,簡稱僅可以省略學校名稱中的公司組織形式。
也就是說,湖南新增的這3所公司組織形式的高校,今后有望在實際運用中采用簡稱形式,會省去“有限責任公司”的字樣。
如此一來,便會化解社會各界的一大擔心:到底今后是上大學還是上公司?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的相關規定,設置時采用營利性的民辦高校,其舉辦者、投資者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分配學校經營剩余,在招生、教學、管理等方面享有較大的自主權,其產權制度按照企業模式進行配置。
由此也可以印證網友們的評論:直接不遮掩,攤牌了。
不過,既然是民辦高校,就不用擔心它的教育方向會產生偏離,其根本目標還是為社會培養有用人才,然后以此獲得盈利。
就如同辦企業一樣,只有把企業經營好了,企業才會更好地生存和發展,才能夠源源不斷產生收益。
把學校辦成公司也是如此,如果人才培養質量不高,專業優勢不強,畢業生就業率不樂觀,那這所公司性質的民辦高校也是辦不下去的。
因此,作為公司的投資者也會采取多種方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從而贏得社會各界的青睞和認可,進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造就基業長青的公司學校。
其實,放眼全國各大民辦高校,雖然絕大部分都是非營利性高校,但是大家的本質上都屬于企業性質,依然要考慮盈虧,以及人才培養質量的問題。
既然其他民辦高校可以生存和發展,我相信湖南這3所首批設置的公司組織形式的民辦高校也照樣能夠辦的好。
當然,對于2025年的高考學生以及學生家長而言,我認為選擇營利性民辦高校時,依然還需要有所選擇。
畢竟這是屬于社會新生事物之一,至少在湖南省內屬于新生事物,如果曾經沒有吃螃蟹的經歷的話,或者家庭沒有強大支撐后盾的話,我認為還是要慎重多方面考慮。
不過,如果屆時學校給出的優惠條件十分誘人,或者專業設置,以及后續就業有充分保障的話,也不妨可以嘗試。
畢竟如同其他民辦高校一樣,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就讀畢業的學生,今后在畢業生待遇等方面是一致的,既可以繼續專升本,也可以等待有工作經歷之后再考研深造,獲得更高的文憑。
這樣看來的話,我們也沒有必要去糾結其教育方向是否偏離的問題,而是考慮當下能夠通過就讀而贏得就業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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