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五部門組織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發布,將于2025年9月1日實施。我們來看看主要有哪些改動:
1、新標準強化非金屬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要求,也就是說線束、塑料件等都有阻燃標準,這一條等于是白訂,誰去檢查呢?
2、明確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5.5%。這個標準比較具體,說明未來電動車不可能再生產那種大包車了,只有簡易款,因為塑料件不能能超過3.5公斤。
3、增加電動機低速運行轉矩、空載反電動勢、電感值差異系數的要求,減小車輛最大制動距離。這個似乎也難以嚴查。
4、防范非法改裝方面,新標準完善了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這一條在原來的老國標中就一直有,但執行的不到位,才導致電動車改裝泛濫,電動自行車導致的火災頻發。現在聽說要嚴管,一旦發現生產廠家或是商家參與篡改,將有可能入刑。但這一條也直接將電動自行車的目標群體給限定在禁摩城市的老、婦、學三個群體。
5、通過增加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方便消費者實時了解電動自行車關鍵安全信息。這條與前面的防篡改相輔相成的,同時也能加強城市電動自行車的交通管理,但因可能涉及到個人隱私,因此,車主有取消的權利,但車廠必須裝。
6、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千克提升到63千克,這一改動也是為了減少城市電動車火災的發生。但增加的這8公斤剛好是48V鉛酸電池與鋰電池的重量差,因此,想在電池上動腦筋增加續航里程的可能性不大。
7、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卻鼓勵安裝后視鏡。這一點倒是挺人性化的,因為老版的國標強制要求裝腳踏,實際上就是一種資源的浪費。根本沒有幾款電動自行車能用腳踏騎行。而后視鏡大多數電動自行車都會自己加裝,加了后視鏡才能增加視野安全范圍。
8、明確標注建議使用年限,這一點說了白說,廠家一定會寫上建議使用年限,車主那還不是照舊。
工信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考慮電動自行車企業開展產品設計生產并完成檢測和認證需要一定的時間周期,新標準設置了8個月的生產過渡期。同時,新標準額外給予2025年9月1日之前按照舊標準生產的車輛3個月的銷售過渡期,便于符合舊標準電動自行車的消化。也就是說,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到今年11月30日后將全部停止掛牌。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如果嚴格實施,對于禁摩城市而言,影響是巨大的,禁摩城市有很大一部分年輕群體以前就是游走在違法的邊緣,搞解限速,加大電池容量延長續航里程,才基本能滿足自己市內通勤。如果新國標實施以后,這部分群體基本就喪失了電動車的消費意愿。如果禁摩城市不解除禁止摩托車,大城市的交通病將難以緩解。而限摩或是有允許輕便摩托車上牌的城市,將會迎來一波電輕摩的消費高潮。出口轉內銷的速珂最近迅速啟動北京、南京、上海電輕摩市場,就是最有力的市場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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