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稀泥”和“攪屎棍”是近些年出現較頻的兩個詞,而且只要這兩個詞出現,一準沒好事。
關于“和稀泥”,我在本號第598期發布的《公平雖好,但擺平(和稀泥)才是領導最愛!》一篇中已有過部分交流。
在前述這篇中,我以《金瓶梅》里的陳文昭主審武松毆殺李外傳一案為例,只交流了這位清官為什么要和稀泥以及如何和稀泥,未試圖說明他的行為為什么不能稱作“攪屎棍”。
同樣用《金瓶梅》里的故事案例,今天這篇便試圖和大家交流一下“和稀泥”和“攪屎棍”的區別。
因妒恨蔣竹山娶了自己的前女友李瓶兒,西門慶找了兩個無賴誣告蔣竹山欠債不還。
早已得到西門慶好處的夏提刑正是此糾紛的主審官,夏提刑判定蔣竹山欠債不還的證據是“你這廝咬文嚼字,看著就像個賴賬的”,不給辯解,大刑伺候。
正所謂,如果人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扶?
夏提刑偏袒原告的方式不是為其尋找說得過去的理由或證據,而是接過原告的屎盆子一頓暴力狂攪。
陳文昭在武松毆殺李外傳一案中的表現就圓潤太極多了,讓我們再次回顧一下。
武松因尋西門慶報仇不得而毆殺了李外傳,此案乃武大郎命案的延續,這兩宗案件最終都捅到了陳文昭這里,最為公平的處置是西門慶、潘金蓮、王婆、武松死刑。最后的審判結果卻是西門慶等人免于提審,武松免死,但卻刺配孟州。
這個結果便體現出了“和稀泥”和“攪屎棍”的最直觀區別,前者和的是稀泥,而后者攪的則是屎,前者給人的感覺雖說軟爛糊涂,但卻不至于惡臭,而后者則是把本來就很臭的局面攪得更臭。
“和稀泥”和“攪屎棍”都是徇私舞弊的結果,前者往往讓人一言難盡,因為它會調和各方利益,它有不公平的地方,但也有公道之處,甚至是不公平的地方也會有讓人可以接受的理由。
陳文昭太難了!
如判西門慶等人死刑,蔡京和楊戩那邊又說不過去,因此便有害自己的仕途,更何況為數不多的證據也早已隨著武大郎尸身的火化而無存。
如判武松死刑,有違自己的書生意氣,甚至會因此擔上戕害打虎英雄的罪名,如此便有失民心。
倘若無罪釋放,老百姓雖然對受害者李外傳這種左右逢源的掮客并無好感,但人家畢竟無大惡,而且人家在當地還不是一個普通的存在,無論你武松是個怎樣的英雄,就這么在光天化日之下把這么個人物給打死了,最后還能逍遙法外,若真如此,帶來的恐怕將是人人自危的結果。
無罪釋放當然是不可能的,偏袒太過的話豈不是又成了一個“攪屎棍”?
死罪可免,活罪難饒!相較于武松犯下的罪行,刺配孟州實乃不重不輕的處罰,卻也是各方都能接受的結果。當然,接受的程度會有不同。
看起來“和稀泥”并不需要多大的智慧,就陳文昭這一手看來,也確實不需要多大的智慧,它主要難在如何克制權力在手時的傲和莽,所以能干出“和稀泥”這事的人一般有兩個特點:一是要擁有裁判權的身份,要有主宰事務的地位;二是要有一定的自我克制力,不會那么隨心所欲。
或許你聽說過這樣的故事,學校里的老師罵班里的某位學生就是個“攪屎棍”,雖然這話順帶著把其他學生鄙視得更嚴重,但這話卻說明了“攪屎棍”是不需要有很高地位的,任何一個人身處集體時,只要他能把這個集體攪得烏煙瘴氣,都可以號其為“攪屎棍”。
夏提刑是一個有身份的人,為何會干這種自甘墮落的事呢?
可能是因為西門慶托他辦的事臟得有難度,夏提刑無力在其中施展既要還要的才干。
如何在幫助西門慶整治蔣竹山的同時又不損害官方的臉面呢?最好還能拔了蔣竹山的毛還不令其叫疼。諸位可拿出你的頂級陽謀來。
最有可能的原因其實就是夏提刑的道德水平低下,西門慶在成了他的同事后就當著應伯爵的面評價他“貪濫蹋婪”,不問青紅皂白,什么錢都敢收,什么事都敢干。
西門慶還說:“你我雖是個武職官兒,掌著這刑條,還放些體面才好?!?/p>
這話應該只是西門慶在心里的吐槽。
“雖是個武職官兒”倒是暴露了西門慶那不太高的素養定位,可好歹咱也是有點身份的人,和稀泥的事可以干,攪屎棍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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