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如公司涉及的一起退租糾紛案引發(fā)了租客群體的廣泛關(guān)注。案件主角,租客李先生,因個人原因急需解除與自如簽訂的合租合同,卻未在合同規(guī)定的提前15天提交退租申請,而是在退租日當天才向自如提出。因此,自如依據(jù)合同條款扣除了李先生的違約金及額外15天的房租。對于這一處理方式,李先生表示不滿,認為自如無權(quán)扣除額外的15天房租,并決定將自如公司告上法庭。
然后這大哥就很奇怪,覺得雖然自己提前退租了,但你扣我違約金就完事了,干嘛還扣我15天房租?然后一氣之下,人家就把自如告到法院了。結(jié)果人家法院怎么判的呢,法院認為這位李先生與自如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就是說首先這個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然后合同里面又明確表示了,用戶退租需要提前15天申請,否則就要扣除提前申請未滿15日的那部分房租。所以,法院判決駁回了李先生的請求。
看完這件事情怎么說呢,作為租客本來想挺這位李大哥一把的,但是人家自如的合同里面確實明明白白的寫清楚了,是這位李大哥自己沒看清楚,也怪不到人家自如頭上。
回顧此事,雖然起初不少租客對李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但仔細審視合同條款后,不難發(fā)現(xiàn)自如的處理并無不當。自如的電子合同在簽訂時,已對關(guān)鍵條款如違約、提前退租條件等進行了明確標注,并采用了加黑等醒目方式提醒租客注意。只要租客認真閱讀合同,就能清楚了解這些規(guī)定。
此外,自如還提供了管家服務(wù),管家在簽訂合同時會向租客詳細解釋合同條款,包括提前退租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如果李先生在決定退租前能提前與管家溝通,或許就能避免這場不必要的糾紛。一個簡單的電話或微信溝通,就能解決的問題,最終卻演變成了耗時費力的法律訴訟。
李先生的租房糾紛,無疑為其他自如租客敲響了警鐘。契約精神是現(xiàn)代社會交易的基礎(chǔ),尊重合同就是尊重自身權(quán)利。如果當事人能夠遵循契約精神行事,這起退租事件本可以避免變得如此復(fù)雜。因此,無論是租房還是其他服務(wù)領(lǐng)域,我們都應(yīng)尊重并遵守契約規(guī)定,共同維護社會的公正、公平和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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