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9日下午,由大成總所刑事專業組主辦、大成刑委會涉稅犯罪研究中心協辦的大成刑事匯(北京)第17期——“騙取出口退稅罪的實踐發展與爭議問題”研討會,在大成北京總部舉辦。會議旨在聚焦涉稅犯罪辯護,加強騙取出口退稅罪個罪精細化分析和研究,探討辯護邏輯及預防策略。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大成刑事專業委員會牽頭人婁秋琴律師為會議致辭。她指出,近些年來,隨著國家稅制改革穩步推進,市場發展走向縱深,涉稅犯罪數量也在逐年上升,企業面臨的涉稅刑事風險在逐步加大。為推進專業化發展,培養高精尖刑事辯護人才,大成刑委會順勢而為,組建涉稅犯罪研究中心,力求為客戶提供最為專業的法律服務。婁律師強調,刑事辯護是刑事律師業務的重中之重,律師必須精通涉稅法律法規,深挖細究,才能為當事人謀取最大化利益;但同時,也必須建立涉稅風險防控意識,幫助企業完善合規管理,將稅務風險扼殺在搖籃之中。如此雙管齊下,才能彰顯刑事律師應有的專業價值,助推企業行穩致遠。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大成刑委會理事、涉稅犯罪研究中心負責人、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后王峰律師結合自己多年的研究成果及辦案經驗,以“騙取出口退稅罪實踐發展與出罪策略”為主題進行了分享。王峰律師結合親辦多件騙取出口退稅罪案例以及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典型案例等,重點解讀了騙取出口退稅罪個罪研究的必要、出口退稅及騙取出口退稅罪的概念特征、騙取出口退稅的表現形式、治理發展、出罪策略、爭議問題等六個方面的問題。王峰律師認為,隨著刑事辯護專業化細分,“個罪時代”已經來臨,要加強個罪的研究,進行小切口深分析,“聚焦一厘米寬,挖掘一公里深”。既深耕法律專業,又了解客戶行業,挖掘出案件的底層法律邏輯與商業邏輯。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浩律師聚焦代理過的具體案件,以“騙取出口退稅罪的單位犯罪問題”為題進行了分享。劉浩律師表示,“假自營、真代理”的出口模式常伴有“四自三不見”現象,成為外貿企業觸犯騙取出口退稅犯罪的高發地帶。但該類出口業務模式首先屬于行政法規制的范疇,并不能當然作為認定外貿企業對騙取出口退稅行為明知的依據,解析該類業務模式的行為特點對認定外貿企業具有騙取出口退稅故意的內在聯系與界限至關重要。單位涉騙取出口退稅案件通常涉及單位的重大財產權益,探知騙取退稅款、行政罰款及刑事罰金之間內在的關聯與銜接,對于保護涉案單位的財產權益具有重大意義。
大成總所刑事專業組張峰律師在與談時表示,是否有真實的貨物出口是稅法上能否享受退稅的重要依據?!段:Χ愂照鞴芩痉ń忉尅返谄邨l列舉了規高報價格、品名錯誤、循環出口、買單配票、偽裝自營等等行為方式,刑事辯護的重點要落實到是否有騙取出口退稅的主觀故意和是否造成了出口退稅損失。《解釋》刪除了同時構成虛開增值稅發票和騙取出口退稅罪的規定,未來如何將相關行為認定為虛開增值稅發票或騙取出口退稅罪,就此仍需關注立法層面的具體意見或司法實踐中的裁判規則?!督忉尅返诙魂P于從寬處罰的適用條件可歸納為行為人補繳稅款+挽回稅收損失+有效合規整改;而《刑法》二百零一條第四款規定的犯罪阻卻事由可歸納為行政處罰+補繳稅款+滯納金;一個是從寬處罰事由,一個是出罪事由,二者如何準確適用亟待有權機關出臺進一步的相關意見。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的要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財產刑相對較重,刑事辯護中應關注罰金刑的辯護。
大成總所刑事專業組張書豪律師在與談時如是說:對犯罪數額的認定在騙取出口退稅罪中是至關重要的,不僅具有很強的專業性,還因計算復雜導致工作量巨大,因此辦案機關普遍會選擇委托審計機構對涉案數額、交易流程作出認定。張書豪律師認為,“精細化”辯護是關鍵,律師工作不能浮于表面,不能只定性,更要定量,律師應當全面了解交易流程,還原真實交易面貌。同時,律師辯護不能被動,對于騙取出口退稅罪更應當主動出擊,積極提供證明真實交易、降低犯罪數額的證據。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偉律師主持研討會,根據各位律師的發言,提出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和司法解釋,對于“假自營真代理”案件,若實際并沒有造成國家稅款損失,是否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的問題值得探討。還結合先前辦理過的涉稅案件,探討了刑事合規的得失。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大成總所刑事專業組聯合負責人、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博士張志勇律師在總結點評時稱,此次會議分享的內容非常專業,為騙取出口退稅罪的辯護提供了比較完善的出罪策略和思路,大成刑事辯護團隊未來將進一步聚焦個罪研究,將刑辯專業化道路堅持走到極致。
通過研討,廣大律師及法律同仁達成共識,將進一步對涉稅案件、涉稅罪名進行精細化、專業化的研究,將個罪研究透徹,積極探討個罪爭議問題,為客戶提供更優質的法律服務,為中國法治現代化貢獻律師力量。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