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物聯網產業協會會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重慶市物聯網產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的組織建設,規范會員管理,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協會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社團組織的相關規定及《重慶市物聯網產業協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協會實行會員管理制度,其宗旨是會員為根,服務為本。
第三條 協會秘書處負責會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會 員
第四條 協會的會員種類為單位會員。單位會員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代表本單位行使和履行協會會員或相應職務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協會的章程;
(二) 有自愿加入協會的意愿;
(三) 在物聯網產業運營、研發、設計、制造、零部件供應、檢測、標準制定、服務等領域具有一定影響。
凡具備上述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承認協會章程,有積極參與本會活動,執行協會決議和按期繳納會費意愿的,均可申請入會。會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參加協會的正式代表。
第六條 凡申請入會的單位,需填寫《重慶市物聯網產業協會入會申請表》(以下簡稱《入會申請表》)加蓋公章,并以郵件、微信等方式提交至協會秘書處。
第七條 審批程序
(一)協會秘書處收到申請單位的《入會申請表》進行初審,審查合格者,報理事會表決通過;
(二)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協會秘書處以郵件及電話等形式告知企業成功入會,根據不同級別繳納本年度會費,成功繳費后,秘書處將郵寄會員牌及會費票據。
第八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協會會員享受《章程》規定的下列權利:
(一)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與審議協會發展目標、長遠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等;
(三)參加協會的活動;
(四)獲得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五)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六)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協會會員履行《章程》規定的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
(二)執行協會的決議;
(三)維護協會合法權益;
(四)完成協會交辦或委托的工作,支持并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資料;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未經理事會討論授權,任何會員不得擅自以協會名義舉辦各項活動、收取各種費用;
(七)完成協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會 費
第九條 協會會費統一由秘書處按照《重慶市物聯網產業協會會費標準及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收取。
第十條 會員會費標準
(一)會長單位:2萬元/年;
(二)副會長及常務理事單位:1.5萬元/年;
(三)理事單位:1萬元/年;
(四)普通會員:0.5萬元/年。
第十一條 會費繳納辦法
(一)會員按自然年度繳納會費,每一自然年繳納一次會費。
(二)會員需在每年12月前繳納本年度會費至協會秘書處。
(三)賬戶信息:
開戶名:重慶市物聯網產業協會
帳 號:346030100100293905
開戶行:興業銀行重慶南岸支行
(四)會費由協會秘書處統一管理,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制度,并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四章 會員管理
第十二條 協會制定會員聯系人制度。會員單位應指定內部聯系人,負責與協會秘書處的工作聯系。聯系人應保持相對穩定。會員單位的法人代表、聯系人、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協會秘書處。
第十三條 會員有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凡被除名的,自協會發出書面通知后15日內,收回會員牌,并在協會官網上予以公告。
第五章 退 會
第十四條 會員要求退會,需報告秘書處,并交回會員牌。協會秘書長批準退會報告后會員資格即被取消,秘書處書面通知要求退會者,并報協會理事會確認。
第五條 會員如果連續一年無故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六條 會員退會一經確認,即取消會員資格及享受的一切權利。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理事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協會秘書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