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產期(妊娠及產后)精神障礙很常見。約15-20%的孕產婦經歷抑郁/焦慮,20%的產后抑郁患者實際屬于雙相譜系障礙。此外,許多人在懷孕前就患有精神疾病,并且在懷孕或計劃懷孕時已經在服用精神藥物。
孕期治療的目標是在有效控制母體精神癥狀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藥物種類與劑量。在此,我們提供了一些關于圍產期用藥的一般指導原則。
1.為所有育齡期患者開藥時,均需評估妊娠風險
約50%的妊娠為意外懷孕。提前告知藥物對胎兒的潛在風險,可避免患者因突然發現懷孕而擅自停藥。
2. 盡可能在孕前調整用藥
將孕期安全性數據有限的新藥替換為安全性更明確的老藥,需在孕前完成,這樣可以減少胎兒暴露于多種藥物及母體病情波動的風險。
3. 確保孕前至少3個月精神狀況穩定
雖然這有點難,但它可以降低孕期復發風險,避免胎兒暴露于未控制的精神疾病負面影響。
4. 盡量避免多藥聯用
處方時要精簡用藥,定期評估每種藥物的必要性,尤其警惕同類藥物疊加(如聯用兩種抗抑郁藥/抗精神病藥)。
5. 禁用丙戊酸鈉
丙戊酸鈉是雙相情感障礙患者常用的心境穩定劑,該藥為明確致畸劑,所有劑量均增加畸形風險(劑量>1450mg/日時致畸率達25%),且與子代智商下降顯著相關。
6. 最大化非藥物治療
在任何時候,尤其是圍產期,我們都希望最大限度地使用循證非藥物治療,如心理治療。即使患者需要通過藥物才能有效控制病情,非藥物治療也有助于最大限度地減少藥物的數量和劑量,提高治療效果。
7. 警惕未控精神疾病對母嬰的雙重風險
未經治療/治療不足的圍產期抑郁與早產、低出生體重、母嬰依戀障礙及子代精神疾病風險增加相關。
8. 切勿擅自停藥,需專業指導
突然停藥可能導致復發,對胎兒來說是暴露于疾病。此外,停藥還可能導致戒斷反應(如苯二氮?類藥物)或令人不快的癥狀(如抗抑郁藥)。
9. 用藥決策需權衡「風險-風險」
圍產期知情同意應包含:胎兒藥物暴露風險、母體疾病風險及替代治療的利弊分析。
10. 以患者為中心的團隊協作
除了與患者共同決策并為其提供支持外,還應讓家庭成員參與進來并與其他醫療服務提供者溝通。對伴侶和/或家庭成員進行有關治療利弊以及復發預警癥狀的教育非常重要。與產科和兒科團隊緊密溝通,最大限度地避免患者因信息矛盾而產生困惑。
關鍵提示
平衡原則:母體健康與胎兒安全需動態權衡,避免因過度謹慎導致疾病失控。
個體化方案:基于癥狀嚴重度、藥物安全性數據及患者偏好制定治療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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