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體制內,你總能看到這樣的景象,那就是動輒讓簽署所謂的承諾書,如禁止燃放煙花承諾書、保密承諾書、廉潔自律承諾書等等,反正五花八門、不一而足。
當然,在形式上也不全是承諾書,還有變種,譬如責任書,有安全生產責任書、食品安全責任書、全面從嚴治黨目標責任書等等。
但透過現象看本質就不難發現,其是萬變不離其宗,總的目的是老生常談的,那就是通過上述這些形式,壓緊壓實各方責任。
這有沒有效果呢?恐怕微乎其微。畢竟,如果說偶爾為之,還能引起同志們一定的警覺,但經常為之自然就疲倦了、厭煩了、不以為然了。
又者,那些身在高位要位的“兩面派”領導們的表現,早已嚴重破壞其作用力。他們在位時哪個不是言之鑿鑿振振有詞?那軍令狀立得比誰都穩;落馬后再看,哪個不是說一套做一套?哪個不是嚴于律人、放縱自己?
通俗地說,就是“狼來了”喊多了,下面的同志們學“聰明”了,不再上當了:
你說簽咱就簽,不就動動筆的事嘛。但真出了問題,你要拿承諾書責任書找我問責,那可就不道德了不合法了,那我指定不服——你必須得拿出扎實的規章制度或法律法規來。
本質上,像承諾書責任書就不具備強制執行力,更遑論什么其他的法律效力了。在這個意義上,其更像是形式主義的產物。拿這個簽署的動作,向上級向有關監督部門向社會表明一個無關痛癢的態度:
你看,關于那些問題我們很“重視(在意)”,并且立即拿出了方案,于是采取了這樣的動作。另一方面,其實呢,你要再緊盯著不放,再不依不饒問我到底能不能確保問題改到位改徹底,那我真就沒辦法。
體制內的一些工作(數量實則不少)就是這樣,形式上很好看,實際上呢真實效果大打折扣,乃至于根本就沒有效果。至于勞人傷財姑且不論,只要面子上過得去就行了。
而這種情況呢,上級知道有關部門知道下面的同志也知道,但還是要搞還是要開展,應付也好交差也罷。總之,有一種“有棗沒棗打三桿子”的感覺。
更深層次看,明知靠自律自覺的效果一般,還依然強制推行,這樣的操作不過是“甩鍋”行為,把本屬于自己的責任“壓緊壓實”到他人或個人的身上。
誰都知道,又想馬兒跑又不給馬兒吃草,簡直就是天方夜譚。而如此操作無異于蜻蜓點水,頂多起到一點提醒的作用(何況還起不到),要解決真問題可謂異想天開。
真要防范問題的發生或把已有的問題改到位改徹底,那這點形式主義的東西完全可以不要,應當從制度建設和執行上下真功夫,在人力物力配置上用大力氣。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