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青浦新城中央商務區三地塊項目選址意見書批復,擬用地總面積約117.5畝,疑似包括了長三角演藝中心地塊。
長三角演藝中心項目獲重大進展。
近日,盈浦街道青安路西側三幅地塊項目選址意見書批復。
這三幅地塊批復依據均為同一“上位規劃”《上海市青浦區青浦新城 QPC1- 0012、QPC1-0008、QPC1-0009 單元控制性詳細 規劃局部調整》,即青浦新城中央商務區控規。
本次選址意見書批復的地塊編號并沒有與上位規劃統一,所以,下文的地塊繪制僅作參考。
本次批復的三幅地塊分別為盈浦街道青安路西側9號、10號、13號地塊。根據上位規劃,批復中所指的青安路就是“觀達路”,三幅地塊擬用地總面積約為78365.03平方米(約117.5畝)其中便疑似包括了長三角演藝中心項目用地。
以下為本次三幅地塊詳情:
一、盈浦街道青安路西側9號地塊
建設單位名稱:上海市青浦區土地儲備中心
建設項目依據:關于同意《上海市青浦區青浦新城 QPC1- 0012、QPC1-0008、QPC1-0009 單元控制性詳細 規劃局部調整》的批復,滬府規劃〔2022〕154 號
項目擬選位置:青浦區盈浦街道,東至觀達路,南至規劃綠地,西至規劃綠地,北至規劃綠地
擬用地面積(含各地類明細):43609.96平方米,各地類明細:建設用地43018.89平方米,農用地591.07平方米(其中耕地483.72平方米),未利用地0.0平方米平方米(以實測為準)
青安路西側9號地塊,即實際位于觀達路(規劃)西側,由于地塊編號與上位規劃不統一,故需要梳理判斷一下。
從觀達路沿線西側來看,既隸屬于盈浦街道,又要符合4萬多平方米建設用地面積的地塊只有28-07地塊,即功能為規劃長三角演藝中心。原上位規劃顯示的該地塊規劃指標如下:
用地面積:40617平方米
用地性質:文化用地
容積率:1.5
建筑高度:50米
本次項目選址意見書地塊面積為43609.96平方米,或許包括了地塊周邊的部分綠化面積。
不過需要特別指出的是,28-07地塊為橫跨兩個行政街道,即除了大部分位于盈浦街道外,部分還位于香花橋街道一側。
二、盈浦街道青安路西側10號地塊
建設單位名稱:上海市青浦區土地儲備中心
建設項目依據:關于同意《上海市青浦區青浦新城 QPC1- 0012、QPC1-0008、QPC1-0009 單元控制性詳細 規劃局部調整》的批復,滬府規劃〔2022〕154 號
項目擬選位置:青浦區盈浦街道,東至規劃59-06地塊,南至陳橋浜,西至規劃綠地,北至規劃綠地
擬用地面積(含各地類明細):25316.71平方米,各地類明細:建設用地20852.92平方米,農用地1046.3600000000001平方米(其中耕地72.15平方米),未利用地3417.43平方米平方米(以實測為準)
根據上位規劃,59-06地塊西側,除了上述提到的28-07地塊外,就是28-06地塊(公共綠地),即上達中央公園地塊之一,該地塊用地面積為67406平方米。
而本次青安路西側10號地塊批復的選址意見書面積僅為25316.71平方米
這意味著,原28-06地塊很有可能被拆分成若干地塊10號地塊具體用地輪廓不詳,是否涉及用地性質調整尚不清晰。
三、盈浦街道青安路西側13號地塊
建設單位名稱:上海市青浦區土地儲備中心
建設項目依據:關于同意《上海市青浦區青浦新城 QPC1- 0012、QPC1-0008、QPC1-0009 單元控制性詳細 規劃局部調整》的批復,滬府規劃〔2022〕154 號
項目擬選位置:青浦區盈浦街道,東至觀達路,南至規劃綠地,西至青盈苑,北至規劃綠地
擬用地面積(含各地類明細):9438.36平方米,各地類明細:建設用地552.88平方米,農用地7560.6平方米(其中耕地7538.58平方米),未利用地1324.88平方米平方米(以實測為準)
從本次批復的項目選址意見書顯示,青安路西側13號地塊西至青盈苑。上位規劃顯示,位于青安路西側,又臨近青盈苑,除了已建成開園的上達中央公園南園(一期)外,就只有28-11地塊了,所以我們判斷青安路西側13號地塊為上位規劃顯示的28-11地塊,其用地性質為城市發展備建用地,用地面積為9620平方米,與本次批復的擬用地面積9438.36平方米非常接近
根據2023年批復的《青浦新城盈浦、夏陽街道部分單元》規劃,28-11地塊用地性質已由原城市發展備建用地調整為了商辦類用地
根據官方土地開發流程,項目選址意見書的批復,標志著長三角演藝中心等地塊將啟動征地事宜。
你對上述文章有什么看法,歡迎在評論區互動、分享!
(以上內容解讀僅供參考,一切請以官方公示為準。)
更多資訊,請關注大青浦房談!
來源:上海市政府網
編輯:大青浦房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