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長垣市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醫療美容違法問題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消費者權益保護? 醫療美容? 行業監管? 行政公益訴訟? 督促履職
【要旨】
針對生活美容機構存在的醫療安全隱患問題,行政機關經檢察建議督促仍未整改到位,檢察機關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職,促進美容行業規范服務,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基本案情】
河南省長垣市轄區內十余家生活美容場所在未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展注射瘦臉針、水光針、割雙眼皮、隆鼻、除皺抽血、割眼袋、整形手術等醫療美容服務項目,存在醫療安全隱患。部分生活美容場所未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違規發布醫療廣告,實際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符、進行虛假宣傳,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22年11月,長垣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長垣市檢察院”)在開展醫療美容行業專項監督活動中發現上述線索后,予以立案調查。長垣市檢察院采取現場勘驗、詢問違法行為人、咨詢專業人員、走訪行政機關等方式,并調取案涉生活美容店營業執照和營業收入、顧客資料檔案等書證材料,查明長垣市轄區內十余家生活美容店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違規開展注射瘦臉針、割雙眼皮、整形手術等醫療美容項目,并且違規發布醫療廣告,誤導消費者。2022年11月29日,長垣市檢察院向長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衛健委”)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對案涉生活美容場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市衛健委在收到檢察建議書后,雖按期書面回復已整改到位,但經長垣市檢察院跟進調查發現,其并未對案涉長垣市某醫療美容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垣市某公司)和河南某醫療美容公司(以下簡稱河南某公司)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違法經營醫療美容項目的行為進行處理。
經長垣市檢察院督促,市衛健委于2023年5月對長垣市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000元、罰款7.9萬元、責令立即停止執業活動的行政處罰;對河南某公司實際控制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萬元、罰款11萬元的行政處罰。2023年7月14日,長垣市院跟進調查發現,河南某公司仍對外經營醫療美容項目。2023年1月至7月,案涉兩家公司醫療美容項目違法所得共計70余萬元。
【訴訟過程】
2023年10月11日,長垣市檢察院依法向長垣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請判令市衛健委依法履行醫療美容監管職責。庭審過程中,針對行政機關提出的其已作出行政處罰,已依法履職的抗辯理由,長垣市檢察院將檢察建議回復期滿后的三次現場調查視頻、相關美容院詢問筆錄、相關美容院營業收入明細、實施醫美項目的記錄等相關證據予以出示,證明其作出的行政處罰認定的違法收入與案涉公司的實際違法收入相差甚遠。案件審理過程中,市衛健委撤銷了其作出的原行政處罰決定。2024年4月11日,長垣市人民法院判決支持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2024年7月,市衛健委依據法院判決,重新對案涉公司的違法行為、違法收入等進行了調查,依法對案涉公司重新作出罰沒226萬余元的行政處罰。在檢察機關的推動下,市衛健委在全域內開展專項整頓,完善監管機制,切實規范美容機構的經營活動。
案件審理過程中,長垣市檢察院深挖案件背后深層次原因,將相關人員涉嫌職務犯罪線索移交長垣市紀委監委,長垣市紀委監委深入調查后立案2人,并采取留置措施,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典型意義】
近年來,隨著醫美行業的迅速發展,虛假宣傳、非法行醫等行業亂象也隨之而來,消費者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本案中,檢察機關聚焦醫美行業亂象,依法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經跟進調查,檢察機關針對履職不正確、整改不到位情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以訴的形式督促行政機關強化監管,堵塞了醫美行業監管漏洞,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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