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學教師到專職律師,前者深研理論,教書育人;后者扎根實踐,捍衛公正。劉偉濤下定決心轉換身份,離開理想的象牙塔,投身于個案浮沉。
業務方面,劉偉濤專注于刑辯案件,致力于為當事人爭取最合理的權益。他表示,律師承載著當事人的期望,應將自己的專業和能力付諸實踐,讓當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義和律師的價值所在。
講臺上的刑訴劇
正式成為一名全職律師之前,劉偉濤曾任職于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以法學教師的身份深研刑事訴訟法、少數人權利保障方向,并在核心期刊發表多篇論文,具有較高的法學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司法實務經驗。
在擔任教師期間,劉偉濤關注到與普通被追訴人相比,少數民族被追訴人基于語言、文字、受教育程度、風俗習慣等方面的差異而使其在刑事訴訟中處于弱勢地位。通過實地調研、訪談及問卷采集數據,劉偉濤指出其權利保障存在兩大問題:民族語言文字訴訟權行使困難及其他訴訟權利缺失。研究結合案例與數據分析提出改進措施,論文成果發表于《貴州民族研究》2020年第5期,為少數民族司法權益保護提供了實證依據。
九年的教師生涯,劉偉濤始終保持著對司法實踐的敏銳觸角。他曾在課堂上模擬的刑訴程序,最終化為法庭上為當事人辯護的利劍;那些關于少數民族權利保障的論文數據,成為他代理邊疆地區案件時的關鍵論據。
執教期間,劉偉濤一直以兼職的形式展開律師工作。
2022年是劉偉濤職業生涯中比較特別的一年。在這一年,隔離教學和外出開庭成為兩個交錯的方向,教師和律師的分岔路口出現在他面前,等待他的抉擇。
“身處看守所的當事人不能見自己的親人、朋友,唯一能見到的只有辦案人員和律師。”劉偉濤感慨道,“每次會見當事人時,他望向我的目光是掩飾不住的期盼,將自己的自由乃至生命權托付于我,我覺得自己對他們是有責任的。”
劉偉濤表示,他希望守護當事人眼底的光,不愿辜負他們的信任,猶豫再三還是決定放棄“鐵飯碗”,轉為執業律師。
判決書里的人性獨白
2022年,劉偉濤律師在廣西某集團犯罪案件中,受委托擔任從犯楊某(化名)的辯護人。經查,該案首犯王某(化名)因債務糾紛,擅自將債務人名下車輛過戶至前妻楊某處,后經司法審計發現王某涉嫌實施敲詐勒索、詐騙等系列犯罪行為,涉案總金額達1000萬元。檢察機關指控楊某作為共犯參與前述兩項罪名,涉案金額有500余萬。
“跟楊某溝通后我了解到過戶這件事她并不知情,是王某拿著她的身份證去辦理的過戶。”劉偉濤抓住這一點,輾轉拿到了過戶合同,通過筆跡鑒定證明并非楊某筆跡。劉偉濤就此指出,楊某被指控的敲詐勒索并不成立。
一審法院采納了劉偉濤的意見,撤銷了對楊某敲詐勒索的控告。
被指控的500萬金額,劉偉濤認為也是不成立的。經過調查取證發現,經楊某銀行賬戶的金額不到一百萬,但是被控告的金額卻是按照共同犯罪責任認定原則的500萬。
“詐騙罪是按照涉案金額量刑的,楊某作為從犯,涉案金額不應適用普通共同犯罪理論。”劉偉濤說,“我們從每一筆被控告的詐騙金額入手,通過監控、消費記錄、手機操作信息等方式取證,成功撤銷了一些被指控的詐騙金額。”
該案一審判決楊某有期徒刑6年,楊某收到判決結果時內心十分激動,她還有兩個無人照看的孩子,如今重聚之日終可期。
一審判決下來之后,楊某委托劉偉濤及其團隊繼續上訴,以求將自己的罪責與清白得以更明晰的界定。
“做刑辯律師面對公檢法機關、面對罪與罰的界限、面對生離死別,總覺得自己是弱小的,而團隊聚集在一起將混亂的線團理清辨明,以一己之力推動法治進步,又像是在做一件強大的事情。”劉偉濤表示,刑辯律師的戰場沒有硝煙,卻關乎人性的尊嚴。我們辯護的不是冰冷的罪名,而是當事人眼底尚未熄滅的生命之光。
把法條種進煙火人間
謀生亦謀愛,在日常工作之余,劉偉濤積極參與到公益普法活動當中。
他先后以多重身份活躍于法律傳播領域:作為鳳凰衛視《一虎一席談》特邀評論員,針對《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提出“增設聽證程序”“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條款”等專業建議;擔任北京電視臺《律師幫幫忙》特約律師期間,通過解析新型網絡詐騙案中的電子證據認定難題,為受害者搭建起法律維權的橋梁。
日前,在北青網法治頻道組織發起的公益普法熱線活動中,劉偉濤作為先鋒隊公益普法律師加入到線上普法活動中,為法律受困人提供專業建議。
“讓法律用看得見的方式得到實踐就是普法活動最大的意義。”劉偉濤說。(北青網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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