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隊持續推進非機動車亂騎行交通違法專項整治,進一步降低非機動車致禍風險,凈化道路交通環境,對近期查獲的非機動車違法行為進行公開曝光,以此警示廣大非機動車騎乘人員,遵守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01
非機動車闖紅燈
2025年03月18日09時12分,崇明交警在長濤路興燦路南約2米處,對當事人王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按交通信號燈表示通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2025年03月19日08時14分,崇明交警在長興江南大道新興支路西約0米,對當事人母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按交通信號燈表示通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02
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
2025年03月10日17時32分,崇明交警在長興江南大道興甘路東約5米,對當事人王某實施“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2025年03月16日20時36分,崇明交警在仁建路進南圓沙路南約82米,對當事人字某實施“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03
逆向行駛
2025年03月19日07時49分,崇明交警在北陳公路銀鷗西路北約23米,對當事人陸某實施“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2025年03月19日08時23分,崇明交警在北陳公路銀鷗西路北約23米,對當事人趙某實施“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04
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
2025年03月19日06時50分,崇明交警在陳海公路建設公路約0米處,對當事人倪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2025年03月18日17時47分,崇明交警在瀛洲路崇州路路口西約60米處,對當事人張某(順豐快遞騎手)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2025年03月18日08時32分,崇明交警在陳彷公路進向堡公路東約100米處,對當事人郭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05
違法載人
2025年03月19日08時46分,崇明交警在長興江南大道進鳳凰公路2米處,對當事人陸某實施“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1名12周歲以上人員的(首次違法)”違法行為,處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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