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青島開了一個高規格的座談會,市里主要領導和青島民企主要代表都出席了會議。會議共識里有一條很重要:加力推動解決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
這正是眼下民企困難的關鍵之處!
比如爆雷的青建,僅在濟寧官方就有近7億元應收款拖欠13年,企業能受得了嗎?青島很多本土房企也都一樣,被各種官方拖欠折磨的苦不堪言。
不夸張地說,官方先把欠款還上,經濟就活了一大半。
只是知易行難啊,地都賣不動了,錢從哪里來呢?
來看一看,上周青島樓市發生了哪些事兒。
1
保利多收了5分錢!
物業費2.52元/平/月,面積1109.03平的房子應繳274.7556元,物業實收274.8元,多收了不到5分錢。
城陽區保利觀堂小區的一名業主投訴說,這侵犯了業主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城陽區市監局則回應稱,已經責令保利物業限期退款。
5分錢,至于嗎?
當然至于,因為這叫“反向抹零”,是一種違法行為,侵犯了業主的知情權、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按照法律法規,除了責令整改之外,還可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如涉嫌價格欺詐,將最高處50萬元罰款。
要不說世界就是一個草臺班子呢,你很難想象,保利這樣大規模的物業公司會犯如此常識性錯誤。
2
湖光山色兩萬九!
浮山后知名小區湖光山色一套108平的房子賣出了312萬的價格,單價接近兩萬九。
20多年的老房子還值這么高的價格在社交媒體上引發了很多討論,有展望樓市春天的,有大惑不解的,還有一筆一劃認真計算的。
其實沒那么復雜,后來評論里就統一了:高評高貸。
事出反常必有妖,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
3
先有橋還是先有房?
歡樂濱海城某高端盤的業主們近年來一直在反映噪音問題,反復反映之下,逼得有司只能回復說:瑞昌路立交橋建成時間為2011年,小區竣工時間為2024年。
橋不向你走來,你就向橋走去,怪誰呢?
不信邪的人終究會踢到鐵板,從拿地到規劃到建設,再到銷售,所有人都知道噪音是硬傷,卻攔不住有人非要一試究竟。
以為都是些天賦異稟的人呢,原來也扛不住噪音啊。
也別總拿開發商的承諾說事,你要那么天真愛輕信,可掙不來買高端盤的錢。
4
挪用公共收益,城陽一小區物業被罰!
因為挪用小區公共收益1499.21元,城陽某物業公司被綜合行政執法局處以兩倍罰款。
有網友評論說:認真一點的話,青島絕大部分小區都要被罰。
通常情況下,小區的公共收益有兩種管理方式,一是物業設立單獨賬戶,二是業委會代管。所以,問題主要出在沒有成立業委會的小區。
但是要處罰也困難,因為這樣的小區想把公共收益扯清楚,可是一個老大難問題。
5
物業把增值服務費退了!
2024年度青島十大消費投訴典型案例中排名第七的是物業費糾紛,城陽某小區的物業向240余戶業主收取了約59萬元的專項增值服務費,經執法人員對小區物業負責人擺事實、講道理、普政策,最終物業公司停止收取增值服務費,并在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退款。
啥叫增值服務費?就是包括大堂管家、大堂中央空調、外墻清洗、水景運行服務費等等看起來高大上的服務,這些顯得很有檔次的服務能不能另外收費呢?
這就有點復雜了,本案中有司認為,物業公司除收取物業服務費,又收取增值服務費,兩部分內容有重復,致使所收取的住宅物業公共服務費收費高于政府指導價格,所以應該取消并退費。
但是同樣的情況也有不同的認定,比如2022年中海紫御觀邸的判例中,法庭認為物業公司同時收取物業服務費和增值服務費,并不違規。
都是普通住宅,也不知道誰說的對。
6
法拍房沒有捷徑可走!
市民周先生想低價買一套學區房,經過謀劃后,意欲通過債權轉讓的方式成為某法拍學區房的債主,計劃在法拍房流拍后,通過與房屋所有權人達成以房抵債協議的方式低價獲得房屋。
計劃很完美,但是沒有考慮法拍房這個行業的水有多深:這套房子的主人有一大堆債務,房產已被多家法院輪候查封,沒有獲取的可能。
更要命的是,72萬元購房款也拿不回來,因為簽訂的是債權轉讓協議,并非房屋買賣協議。
要不是嶗山法院給力要回來,周先生就要吃個大虧。
不要在水深的地方撈便宜,切記。
編輯: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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