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督促規范
公共廁所男女廁位建設標準行政公益訴訟案
基本案情
廣東省深圳市部分公共廁所的女廁位與男廁位比例未達到住建部行業標準和深圳地方標準,違反深圳地方政府規章的規定,導致人流量密集場所經常出現女廁所排長隊現象,公共廁所的無障礙設施也存在未達到建設標準等問題,侵害了婦女、殘疾人等特定群體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2023年6月,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深圳市檢察院)根據“益心為公”志愿者反映的線索立案辦理,依托志愿者分布點多面廣的優勢,通過志愿者群發布二維碼調查問卷,對全市各轄區90座公共廁所進行調查。經調查發現:根據《深圳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共廁所的規劃與設計應當遵行國家有關技術標準。但深圳市公園、軌道交通車站、商場、旅游景點、醫院等人流量密集場所的公共廁所女男廁位比例平均為0.99:1,未達到住建部《城市公共廁所設計標準》規定的“人流量密集場所女廁位與男廁位比例不應小于2:1、其他場所應達到3:2”的建設要求,導致女廁所排隊現象普遍存在。同時,公共廁所內部無障礙設施建設不規范,也影響殘疾人等特定群體的正常使用。
2023年8月29日,深圳市檢察院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益心為公”志愿者及深圳市婦聯代表參會。聽證員經評議一致認為,深圳市公廁現有男女廁位比、無障礙設施建設不達標,損害了婦女及殘疾人等特定群體合法權益,行政主管部門應進一步全面履職。同年9月20日,深圳市檢察院向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城管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全面履行對公共廁所的監管職責,監督全市公共廁所建設、管理嚴格執行相關規范;對全市市政公廁存在不達標情形進行全面排查整改;與規劃部門、住建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推動社會公廁規劃、建設達標。
市城管局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全面開展整改工作。一是對全市新改擴建市政公廁嚴格執行相關規范,在整改期內,全市新改擴建公廁共80座,其中新建公廁18座,女男廁位比為2:1,并在部分區域新建公廁時試用潮汐公廁;改擴建公廁62座,女男廁位比提升至1.62:1;二是對現有1482座市政公廁全面排查、應改盡改,對具備改造條件的已提出改造方案,對不具備改造條件的公廁深入調研,通過新建公廁增加女廁位供給、節假日及大型活動期間增加臨時廁所、靈活調配男女廁位等措施解決女廁排隊現象;三是對公廁無障礙設施建設不規范問題逐一排查梳理,對無障礙廁間開門方向不達標的進行調整,增設扶手、緊急呼叫按鈕、低位掛衣鉤等無障礙設施。
為從源頭解決公共建筑中公廁建設不達標問題,2023年11月3日,深圳市檢察院決定立案,并向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市規自局)發出磋商意見書,督促該局對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文件不符合公廁建設規范要求的,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同年11月15日,深圳市檢察院組織市城管局、市規自局、市住房建設局、市城市更新局等行政機關召開磋商會,并邀請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益心為公”志愿者、市婦聯、市殘聯負責同志參加。經磋商,各行政機關就加快修訂深圳市《公共廁所建設規范》、推動公共廁所建設規范工作等事項達成一致共識。會后,市規自局下發《加強城市公共廁所規劃和設計管理的通知》,要求新建公共建筑中包括的公共廁所均應按住建部《城市公共廁所設計標準》執行,對于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項目,不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或不予通過規劃驗收,并將上述要求納入《深圳市建筑設計規則》修訂內容。
典型意義
(一)廁位比的優化不僅是解決女廁所排隊問題的重要措施,也是完善公共設施保障體系、促進性別平等的重要體現,涉及社會公共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應當考慮婦女的特殊需求,配備滿足婦女需要的公共廁所等公共設施,住建部出臺的行業標準也對男女廁位比提出了具體要求。檢察機關聚焦男女廁位比這一小切口,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地方政府規章涉及的建設標準等要求,通過行政公益訴訟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在規劃、設計、驗收、管理等方面達成整改共識,推動女廁所排隊問題的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助力構建更加公平的社會環境,切實提升婦女在日常生活中的獲得感、幸福感。
(二)積極借力公益志愿者提升公益訴訟辦案質效。本案系根據“益心為公”志愿者反映的線索立案辦理;在調查工作中依托志愿者分布點多面廣的優勢,通過志愿者群發布二維碼調查問卷,調查了全市各轄區共90座公共廁所的建設和管理情況,助力檢察機關形成客觀的調查結論;在聽證會、磋商會上志愿者根據其自身參與調查的情況積極發表意見;在落實整改階段參與檢察機關的跟進監督,有效提升了檢察公益訴訟的辦案質效,形成了“多方參與、共治共享”公益保護新格局。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