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同事剛交房,本以為是件高興的事,結果他在公司不斷吐槽,物業太坑人!
明明交了物業費,卻還要被收各種莫名其妙的錢,什么燃氣開口費、電梯費、門禁卡押金……氣得他直呼:“物業到底是管家還是債主?”
這一期內容咱們就掰開了揉碎了聊一聊,哪些物業費根本不用交!官方文件和法律條款都擺在這兒,看完這篇,你不僅能省下一筆冤枉錢,還能讓物業乖乖退錢!
01、巧立名目的“燃氣開口費”,20年前就被國家叫停!
“交房時物業要收300元燃氣開口費,說不交就不給通燃氣!”這種場景是不是很熟悉?醒醒,這錢早就是違法的智商稅了!
法律直接拍板:
國家發改委585號文件(2001年)明確規定:水電氣暖等基礎設施費用必須包含在房價里,開發商和物業不得二次收費!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19條更是直接警告:誰敢收開口費,罰款50萬起步!
真實案例:
2020年,山東某小區業主集體投訴物業收取燃氣開口費,最終物業不僅全額退款,還被市監局罰款12萬元!
美家指南建議:
如果物業威脅“不交錢不通氣”,直接兩步走:
1、當場錄音留證,要求開具蓋章的收費憑證;
2、撥打12315舉報+向當地住建局投訴,一告一個準!
02、房產證外的“贈送面積”,物業憑啥收錢?
買房時開發商承諾“送露臺、送地下室”,結果物業按“贈送面積”收物業費?別上當,這是開發商和物業聯手挖的坑!
法律白紙黑字:
《房產測量規范》規定:物業費只能按房產證上的登記面積計算,沒寫進房本的面積一律免單!
最高法判例(2021)明確:某小區業主因露臺未計入產權證,法院判決物業退還多收的5年費用!
避坑指南:
1、拿出房產證,對比物業的收費面積;2、發現多收一平米,直接發函要求退還,并保留起訴權利;3、物業若耍賴,直接向房管局物業科提交書面投訴,必須書面回復!
03、重復收取的“水電公攤費”,物業的撈錢套路!
“每月物業費里加收水電公攤,不交就斷水斷電!”這種操作看似合理,實則違法!
法律硬核規定: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11條:公共區域的水電費必須包含在物業費中,單獨收費=違法!
典型案例:2022年,南京某小區物業因加收公攤電費,被業主集體訴訟后倒賠18萬元!
如何反擊?
1、要求物業公示公攤水電表的原始數據(拍照留存);
2、計算是否超出政府指導價(一般不超過總費用的10%);
3、若發現貓膩,直接撥打12358物價局舉報,罰金比物業費還高!
04、門禁卡、電梯費,物業的“綁架式收費”!
“辦卡費50元,丟了補辦還要100元?”這簡直是搶錢!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小區出入證、門禁卡首次必須免費,補辦只能收成本價(超過10元違法)!
真實案例:成都某物業因收取30元/張門禁卡,被市監局罰款3萬元并責令退款!
“不交電梯費就刷不了卡?”物業這是把電梯當搖錢樹了!
《特種設備安全法》第47條:物業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梯控系統;
若按次收費,必須經過物價局審批并公示,否則業主可拒交+投訴!
美家指南小課堂:業主如何反擊不靠譜的物業?
①留證據
保存所有收費單據、聊天記錄、通話錄音;
物業若口頭威脅,當場打開手機錄像:“您剛才說的不交費就斷水,能再重復一遍嗎?”
②聯合業主
超過10%業主聯名即可要求召開業主大會,投票更換物業;
參考《民法典》第278條:2/3業主同意即可解聘黑心物業!
③投訴起訴
向法院起訴:依據《民法典》第944條,物業不得以停水停電催繳費用,違規收費必須退還;
12345市長熱線:一單投訴=物業被扣信用分+罰款,連續投訴直接上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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