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祥云縣一八旬老人因贍養問題向祥云縣人民法院云南驛法庭遞交起訴狀。收到起訴狀后,該法庭主動聯合當地村委會,利用訴前調解化解矛盾。
訴訟人劉奶奶已86歲高齡,育有四個兒子,但三兒子去世,四兒子失蹤,贍養劉奶奶的二兒子因照顧老人負擔日益加重。其大兒子以居住樓層較高,劉奶奶不適宜居住為由,未切實履行贍養義務。
考慮到贍養案件的特殊性,承辦法官立即聯系村委會了解劉奶奶家的基本情況。經了解,村組干部已就本案進行過調解,其大兒子表示愿意贍養劉奶奶,但對具體如何贍養,各方始終未達成一致意見。考慮到訴前調解更有利于矛盾實質化解,承辦法官便聯合村委會組織劉奶奶一家進行調解。
調解中,承辦法官耐心聽取了各方意見,了解到劉奶奶大兒子家住房雖多,但樓層較高,且其從事農桑養蠶,噴灑藥物對老人身體有影響。承辦法官向劉奶奶大兒子一家釋明贍養老人系法定義務,提出可根據農忙時節調整時間輪流贍養老人。大兒子承諾將在一樓改一間適宜居住的房間給劉奶奶。此外,針對劉奶奶堅持讓每個兒子最少連續贍養其3個月以上的訴求,在法官的開導下,劉奶奶表示在時間方面會配合子女的家庭情況。
當天,在法院和村委會的努力下,劉奶奶一家就其贍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記者 肖思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