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7年家暴!
近日,鄭州一女子曝自己被企業家丈夫長期家暴和虐待!
女子稱,自己的丈夫在業內頗有知名度,自己與其結婚多年,長期受到家暴和虐待,后來忍無可忍向法院起訴離婚勝訴,并贏得其中一個孩子的撫養權,但是男方拒不執行,至今未要到孩子的撫養權。
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據了解,女子在與鄒某結婚后,本來以為會過上幸福的生活,但是沒過多久,鄒某的真面目就暴露出來。
鄒某經常對女子進行家暴,動輒拳腳相加,用煙頭燙、扇臉、用皮帶抽,拽著頭發往墻上撞,甚至還做出脫光衣服毆打,以及逼迫她喝尿和咽對方口水的行為。
這種虐待一直持續,就連女子懷孕期間也逃不了對方的毆打,不僅如此,鄒某還與其強行發生性關系,女子曾在4個月內兩次流產。
也正是被長期家暴,導致了女子患上“應激相關障礙”。而且從女子披露的聊天記錄來看,鄒某平時對女子也是惡語相加,所以最后女子忍無可忍,便向法院起訴離婚。
23年8月,當地法院判決書顯示:原告稱婚后長期遭受丈夫家暴,給其生理和心理造成了嚴重的傷害,請求判令雙方離婚。
對此,法院經查明,雙方婚后因家庭瑣事等原因產生矛盾,自2016年起,被告就多次毆打原告。
而對于一開始為什么不報警,原告在庭審中稱沒報警時因為遭到被告的恐嚇,“家暴持續了7年多,他一直威脅我不準給別人說,為了兩個兒子,我天天心驚膽戰,并患上抑郁癥和婦科病。”
但是對于此說法,男方卻表示女子的說法不實。不過卻沒有說明不實之處。
最后,當地法院還是判決兩人離婚,雙方離婚后,兩個孩子各自撫養一子,當然還有財產方面的判決。
不過,雖說是離婚了,但是男方卻拒絕交出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而且此前男方境外投資失敗,女子為其在多個平臺借貸,現在女子也因此背上債務,“我現在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都沒要到,只留下了一身傷和一身債。”
對此,當地婦聯工作人員表示:現在雙方離婚,建議女子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婦聯方面也將繼續提供后續服務。
女子代理律師也表示:鄒某至今沒有執行法院判決裁定主動履行法院財產判決,以及交還孩子的撫養權,他們將繼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將收集證據,追究男方刑責。
當地法官也證實:鄒某確實已經起訴希望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將兩個孩子都交給他撫養,但從目前來看,應該是無法變更,還是各撫養一子。如果女子有意愿仍可以繼續強制執行,將孩子交給她,但考慮到孩子的現實情況,建議雙方最好達成一致,以一種溫和的方式妥善處理。
女方也申請了強制執行,他們多次上門執行,對于財產,如果接下來房產變現后,法院會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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