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作為一種便捷的交通工具,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青睞,然而日常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問題也日益凸顯。近日,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因電動車起火引發的產品責任糾紛案件,不僅妥善解決了雙方的矛盾,還通過延伸審判職能,與社區聯動,共同推動了安全隱患的整改,有效防范了類似風險隱患。
2023年,吳女士在泰州市海陵區某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商貿公司)購買了一輛電動車。2024年7月,吳女士為電動車充電時,電動車意外起火,引發火災,造成財產損失2萬余元。吳女士認為電動車存在質量問題,要求商貿公司和電動車生產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而電動車生產商則認為火災的發生主要是由于吳女士在充電過程中存在不當操作導致的,并非是電動車質量問題。雙方協商無果,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受理案件后,經調查發現,吳女士在充電過程中確實存在違規操作,違反了電動車使用說明書中的安全提示。同時,也注意到小區內電動車充電設施不足,居民私自拉線充電現象普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為妥善解決糾紛,法院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法官向吳女士普及了電動車安全使用常識,指出其違規操作是導致火災的主要原因。另外一方面,法官要求電動車生產商要加強產品質量管理,確保產品安全,同時商貿公司作為經銷商,在出售產品時應當加強產品安全的宣傳講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電動車生產商向吳女士支付11000元補償,吳女士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雙方糾紛一次性處理完畢。
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法院并沒有止步于一件案件的處理。而是在案件結案后,約談了該社區負責人,要求涉案小區進行了專項整改活動,強化小區電動車充電設施建設,普及電動車安全使用知識,提高居民安全意識。同時,法院還建議小區物業管理加強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違規充電行為,共同維護小區的安全環境。
最后,法官在此提醒,希望廣大居民在使用電動車時,嚴格遵守安全規定,避免因違規操作引發安全事故。同時,也希望相關企業加強產品質量管理,經銷商加強銷售過程中的安全提醒,共同營造安全和諧的生活環境。
文稿 丁 慧
排版 蒼 菲
審核 肖夢琪
海陵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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