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新京報記者獲悉,6月19日,昌平法院通報一起通過“全院一件案”機制化解矛盾糾紛的典型案例。
魏女士和楊先生為夫妻,二人婚后生育一兒一女。多年來,楊先生從事字畫拍賣,經濟收入較為可觀,魏女士居家照顧子女,二人婚內購置三套房產和兩輛汽車。后雙方感情破裂訴至法院,魏女士訴請離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要求撫養未成年的女兒,楊先生支付撫養費。
魏女士稱從未參與楊先生的生意運營,不了解楊先生名下財產數量,擔心其轉移隱匿財產,于是對其名下店鋪和字畫申請了訴中財產保全。
考慮到該案雙方當事人要求分割的名人字畫多,缺乏登記且雙方對部分財產分割存在較大爭議,加之被告楊先生態度消極不愿配合,為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負責離婚糾紛的承辦法官與負責財產保全的執行法官決定共同前往現場,在保全案件執行過程中,對魏女士要求分割的由楊先生占有、保管的名人字畫進行現場勘驗。抵達現場后,法官發現字畫多達幾百件,遠超出魏女士提供的財產線索數量,部分字畫還處于交易狀態,涉及其他案外人利益,情況較為復雜。
現場勘驗過程中,兩位法官敏銳察覺到雙方在起訴之前曾多次就離婚問題進行協商,雙方爭議主要圍繞家庭瑣事和彼此付出展開,二人對房屋、車輛等部分財產的分割意見差異不大,存在調解基礎。于是,兩位法官與原告、被告進行“背對背”溝通,執行法官向楊先生闡明利害關系,告知其不配合法院工作的法律后果和后續強制執行的風險;審判法官則向魏女士說明字畫難變現的現實情形。同時,兩位法官還從婚姻家庭、子女利益角度出發,引導雙方換位思考,理性化解糾紛。
最終經法院調解,雙方當場達成一致意見:魏女士、楊先生協議離婚,女兒由魏女士撫養,楊先生定期支付撫養費。兩套房屋、一輛車歸魏女士所有,一套房屋、一輛車歸楊先生所有。魏女士按55%比例分割其中一幅字畫的交易份額,剩余45%份額和其余所有字畫歸楊先生所有。雙方當事人在協議簽字后,魏女士當場撤回執行保全申請。
編輯 楊海 校對 翟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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