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東省臨沭縣戴家河村,村民戴振杰的維權檔案里,一份落款為2011年的《調查違約造成損失賠償證明》承載著一場橫跨十六年的土地糾紛,至今未能解決。故事始于2006年,戴振杰通過合法程序承包3.4畝土地建設養雞大棚,累計投入數十萬元。2008年,新任村委負責人戴震山以“土地規劃調整”為由,采取堵路、斷電等手段強制驅離,導致3萬只肉雞死亡,直接損失超15萬元。
這起典型的基層侵權事件,暴露出部分村干部將集體土地視為“私人領地”的治理亂象。2010年,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抗訴書明確認定原村委行為構成侵權,但此后十年,歷任村委以“資金困難”“換屆不認舊賬”為由推諉,直至2023年山東省高院終審判決才塵埃落定。戴振杰感慨:“17本判決書、近70萬元訴訟費,拖垮了家庭,卻拖不垮對法治的信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