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實質性化解了困擾尹某的行政爭議后,近日,尹某專程來到該院對檢察官表示感謝。
尹某是寶安區某工業廠區一期工程的報建主體,2021年3月,因未按規定同步修建630平方米配套人防地下室,被行政機關責令補繳226.8萬元人防易地建設費。尹某不服處罰提起行政訴訟,一審、二審均未獲法院支持,行政爭議一直未化解。
2023年2月,尹某被申請強制執行。因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作出終結本次執行程序裁定。該案執行期間,尹某多次向行政機關提出以補建人防地下室代替繳納人防易地建設費的想法,但雙方始終未達成一致意見。2024年5月,尹某向寶安區檢察院求助。
“我跟前妻何某離婚時失去一期工程的產權和大部分財產,且受‘限高令’影響,企業經營越來越困難。我前妻愿意在二期工程里補建一期工程應建的人防地下室面積,可又擔心擔責……”尹某對檢察官說。
承辦檢察官審查認為,該案既關乎國家人防政策落實,又涉及民營企業權益,亟須打破困局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根據防空法的立法原意,人防工程應遵循“以建為主,以收促建”的基本原則。為節約司法資源,當務之急是確定變更“補繳”為第三人“補建”的可行性與合法性,消除各方顧慮。
經實地勘察,檢察官確認,案涉廠區的兩期工程具備整體補建條件,且符合《深圳市寶安區人防工程建設項目核準意見》的要求。同時,檢察官與執行法官召開聯席會議,共商附條件和解方案。
為進一步論證變更執行方式的可行性與合法性,推進和解各項事宜,寶安區法檢兩院邀請行政機關及各方當事人召開聽證會。聽證會上,各方圍繞法律規定展開討論,由區人大代表擔任的聽證員在聽取各方意見后,對執行和解方案表示認同。2024年8月底,尹某與行政機關達成了執行和解。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法檢兩院邀請行政機關及各方當事人召開聽證會。(圖片來源: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
目前,執行和解協議相關事項已得到落實,何某在二期工程完成了人防工程補建,法院對尹某作出的限制高消費令也隨之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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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廣東檢察
編輯 | 劉巖
審核 | 田驍
投稿 | tx3053911(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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