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58期】
近日,汝城法院與汝城縣總工會攜手,通過“總對總”訴調對接機制,成功化解了一起拖欠數年工資的勞務合同糾紛案,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雙贏。
2020年,兩被告在浙江某公司承包了電纜安裝工程,雇請原告胡某從事電力井埋管道、建變壓器房等工作。雙方約定每月支付胡某勞務工資6000元,并包吃包住。然而,在支付了前幾個月的工資后,兩被告便以各種理由開始拖欠胡某的工資。工程完工后,兩被告從浙江某公司結清了承包款,但胡某多次催要工資,兩被告仍以各種理由推脫。無奈之下,胡某將兩被告訴至法院,希望能夠盡快把自己的“血汗錢”四萬元拿回來。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認真審閱了訴訟材料,發現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且涉及到農民工權益保護這一重要問題。考慮到法官審理的案件較多,按照正常訴訟流程送達再排期開庭審理,耗時較長,為了盡快化解糾紛,法官決定發揮“總對總”調解的專業優勢,將案件委派給汝城縣總工會矛盾調解中心先行調解,力求在最短時間內為當事人解決糾紛。
汝城縣總工會矛盾調解中心的調解員接到案件后,迅速行動,聯系原、被告詢問其調解意見。調解員了解到,兩被告對各自的責任承擔存在爭議,這成為了解決糾紛的關鍵難點。在調解員不懈地釋法說理和深入溝通下,兩被告最終達成一致,同意各自支付拖欠勞務工資的50%。其中一名被告當場給付了自己拖欠的勞務工資,另一被告也承諾在一個月內支付剩余勞務工資。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后,共同申請司法確認并由法官出具民事調解書,原被告雙方握手言和,這起拖欠數年的勞務合同糾紛最終在立案后兩天內得以圓滿解決。
此次成功調解,是汝城法院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又一成功實踐。通過“總對總”訴調對接機制,汝城法院與縣總工會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實現了資源的高效整合與優勢互補。
下一步,汝城法院將繼續攜手縣總工會等部門,積極開展勞動、金融等專業領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進一步完善合作機制,加強溝通協調,構建雙方良性互動、優勢互補的工作新局面。
「供 稿」何婧雯
「編 輯」譚 娟
「一 審」唐盼霞
「二 審」胡敏剛
「三 審」張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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