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個話題突然在網絡上走紅,并迅速登上熱搜。
這個話題是某媒體發布的所謂的“因通緝照走紅女子出獄后成主播”。
在媒體的報道里,在2018年因參與“酒托”詐騙被通緝卻因高顏值照片意外走紅的、后因犯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兩個月的四川綿陽女子卿晨璟靚,變身為一名網絡主播。
卿晨璟靚的網絡賬號頭像,正是2018年通緝令上的那張照片,個人簡介是“2018年頭條人物,現已改邪歸正”,有8000多名粉絲。
媒體報道稱卿晨璟靚“在視頻中大方地自我介紹”:“我就是2018年被通緝上熱搜那個最美通緝犯。”“如果你們還想聽講在里面的故事,以及我做托以前那些事,你們就給我卡個燈牌,進我的粉絲群?!?/p>
而卿晨璟靚在近一個月內進行了多場直播,主題是“大牢出來的女人”“最美酒托”等。
媒體在報道中用所謂的網友的話,稱她已經刑滿出獄,做主播是其正常權利,“浪子回頭金不換”。
該話題,在短時間內吸引了多達33家媒體參與,可謂是極愛媒體關注、追捧。
不過,讓這些媒體尷尬的是,抖音官方不久就宣布,將其封殺,算是被重重的打了臉!
理由是平臺禁止以監獄服刑、違法犯罪經歷為噱頭博取流量、不當獲利。抖音官方還宣稱經核查,該用戶過往賬號曾因嚴重違反相關規定于2024年被無限期封禁,2025年3月新注冊賬號繼續發布相關內容。綜合其違規行為,對賬號處置無限期禁言、取消營利權限、抹除粉絲。
應當說,抖音官方說的已經非常清楚了,可笑的是某家媒體的記者居然不死心或者說不甘心,居然還專門給抖音打電話問封禁原因,還問有無可能解封。
關于用犯罪經歷、服刑經歷當榮耀來吸流量、吸粉絲獲利,即使是一般的網民都知道這是極端錯誤的,是在傳遞“犯罪可獲利”的錯誤導向,會極大的影響青少年價值觀并造成極其惡劣的后果,可是那些媒體、媒體人為什么就不知道或者假裝不知道呢?
媒體所稱的“浪子回頭金不換”、直播是權利更是荒唐、荒謬、荒誕至極。因為我國給了犯罪分子充足的改正機會,比如我國專門設立了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就是為了給涉罪未成年人一個重新融入社會的機會,防止標簽效應給他們造成二次傷害。
可是犯罪記錄是對違法犯罪行為的嚴肅警示,絕對不能變成拿來炒作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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