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上海靜安區59街坊,是一片被時光遺忘的角落。
斑駁的磚墻上爬滿青苔,狹窄的弄堂里飄著煤球爐的煙火氣。貴某玲一家三代五口人,擠在一間11.7平米的公房里——這間建于上世紀50年代的老屋,沒有獨立廚衛,木質樓梯踩上去吱呀作響。但貴家人卻格外珍惜這個“鴿子籠”:推開窗戶是地鐵站的喧囂,步行十分鐘能抵達三甲醫院,孫子的學校就在兩條街外。
誰也沒想到,這片破舊卻便利的老城區,即將掀起一場持續五年的法律風暴。
第一章:拆遷告示貼上門
9月的某個清晨,一張《房屋征收決定》貼在了弄堂口的布告欄上。
“舊城改造,簽約率超85%生效!”紅頭文件上的字刺痛了貴某玲的眼睛。鄰居們圍在公告前議論紛紛:“聽說要蓋商場”“補償房在奉賢,遠得嘞!”
拆遷辦的工作人員很快登門。他們帶來兩個選擇:拿錢走人:18.02平米的老房,按每平米3萬元補償;房屋置換:原地段或就近地段安置,但周邊最小戶型50平米,需補差價37萬元。
貴某玲攥著計算器的手在發抖。兒子貴某溫突然指著文件問:“奉賢那兩套安置房,真的不用補錢?”
第二章:從談判桌到法庭
拆遷辦的會議室里,貴家人和工作人員僵持了整整一年。
貴某玲堅持要“原址回遷”,工作人員反復解釋:“您家面積太小,附近根本沒有匹配房源。”奉賢區的兩套安置房被推到臺前——總面積187平米,市值270萬元,遠超老房54萬元的補償總額。
“這是陷阱!”貴某玲摔門而去:“搬去奉賢,我孫子上學怎么辦?老伴看病怎么辦?”
2015年5月,一紙《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終結了所有談判。看著“15日內搬離”的最后通牒,貴某溫咬牙說:“媽,我們告!”
第三章:法庭上的三個交鋒
2016年冬,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爭議一:舊改是不是“公共利益”?
貴家律師拍著《征收條例》第八條:“開發商參與舊改,分明是商業行為!”
被告律師亮出證據:改造前的59街坊,86%房屋無獨立衛生間,消防隱患嚴重;85.3%的住戶已簽約同意征收。“難道八百多戶居民改善生活的愿望,不算公共利益?”
爭議二:安置房為何在郊區?
法官翻看房源清單:“法律規定就近安置,奉賢距靜安30公里,符合要求嗎?”
靜安區政府代理人出示批復文件:“就近地段房源最小50平米,貴家若選擇需倒貼37萬。奉賢兩套房價值超過補償款45%,完全保障居住權。”屏幕上閃過新房照片:明亮的落地窗、小區兒童樂園、在建的地鐵延長線。
爭議三:補償價為何不隨房價上漲?
貴某玲抖著房產廣告:“現在周邊房價5萬,憑啥還按三年前的3萬補償?”
法官搖頭:“評估時點依法鎖定在征收決定公告日。您當年未在10日內申請復核,視為認可。”
第四章:最高法的終審裁定
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書抵達上海。
法官用一段話為五年紛爭畫上句號:“當舊改提升的是整片城區的安全與功能,當安置房帶來的是居住面積的數倍增長,法律既要尊重個體對故土的情感,更要守護大多數人追求美好生活的權利。”
敗訴那晚,貴某玲在弄堂里徘徊到深夜。她摸著開裂的墻磚,忽然想起三年前暴雨夜,全家人手忙腳亂接屋頂漏水的場景。
第五章:新居里的頓悟
如今的奉賢新居,兩套房打通成188平米的寬敞空間。
貴某溫開了家社區超市,孫子有了獨立書房,陽臺上種滿老伴最愛的月季。某天送孫子上學時,孩子突然說:“奶奶,新學校操場比老家的大五倍!”貴某玲望著車窗外的地鐵站指示牌——2024年,19號線將延伸至此。
偶爾回靜安老街區,她總要在新建的社區醫院前駐足。曾經的老鄰居王阿婆拉住她:“現在看病再也不用凌晨排隊了,你們當年要是早搬來……”
提醒:
這場持續五年的訴訟,揭開舊城改造中三個法律真相:
1、公共利益需要雙重認證。既看項目性質是否符合《征收條例》,也看民意基礎是否達標(上海要求80%簽約率)。
2、安置“就近”不等于“最近”。當原址無合適房源時,更寬敞、更高價值的異地安置可能更合法。
3、法律不保護“權利沉睡者”對評估報告有異議須10日內提出,拖延訴訟不會改變補償標準。
貴家的故事告訴我們:城市更新是蝸居者改善生活的機遇,但抓住機遇需要理性看清法律的天平——一頭是故土難離的情感,另一頭是大多數人向往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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