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對中郵消費金融開出一張85萬元的罰單,原因則是其未充分披露合作類產品信息、貸后管理不到位導致部分消費貸款被挪用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此外,時任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市場協同部副總經理的李遠鑫,對未充分披露合作類產品信息的事項負有責任,被警告。時任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市場協同部產品運營專家的丁梓恒,同樣因未充分披露合作類產品信息被警告。而時任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營運管理部總經理的涂清,則因貸后管理不到位,部分消費貸款被挪用被警告。
柒財經注意到,天眼查顯示,不光是中郵消費金融,今年以來,已有包括湖北消費金融、蒙商消費金融在內的多家消費金融公司被罰。
其中,也是在前不久,根據央行湖北省分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湖北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湖北消費金融”)因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相關管理規定,被罰款72.7萬元。
與此同時,時任湖北消費金融風險管理部總經理姜某、時任湖北消費金融營運科技中心(現營運管理部)總經理戴某曉二人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罰款7.2萬元和4.2萬元。
對此,湖北消費金融回應,公司高度重視誠懇接受處罰決定。目前公司已按照央行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后續,公司將進一步加強征信工作合規管理,持續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今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包頭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內蒙古蒙商消費金融因個人不良信息報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前未履行告知義務,未按照規定處理異議違法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包頭市分行罰款83萬元。
此外,時任蒙商消費金融風險管理部風險政策總監王某靜,因未按照規定處理異議,被罰款人民幣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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