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總工會、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分行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清遠監管分局聯合發布《〈清遠市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實施辦法〉實施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規定了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需按照不低于施工合同總價10%的比例撥付預付款,其中不低于施工合同總價1%作為人工費用預付款一次性撥付到工資專戶。
《指引》規定,建設單位需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工資專戶開設、人工費用撥付周期、撥付日期、撥付數額或占工程款比例等事項。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具體比例根據項目類型確定。總包單位應在施工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在清遠市轄區內銀行開設工資專戶,并在開戶后30日內通過清遠市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備案。工資專戶資金僅用于支付本項目作業農民工工資,嚴禁挪用。總包單位需配備勞資專管員,監督項目勞動用工情況,結合實名制管理信息、當月工程進度,審核分包單位提交的工資清單,并通過工資專戶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
《指引》還明確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時間節點,要求項目開工至完工期間,建設單位需按月(時)按比例撥付人工費用至施工單位工資專戶,分包單位需按月編制上月工資清單,總包單位需審核匯總工資清單后,按規定公示完畢,并經農民工本人簽名確認無異議后,通過工資專戶按時足額發放至農民工工資賬戶。總包單位還需跟進建設單位人工費用撥付情況,并與退場農民工簽訂退場工資確認書。
銀行監管方面,《指引》提到,各開戶銀行將優化工資專戶開設服務流程,及時查詢并處理清遠市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推送的開戶預約信息,協助總包單位做好工資專戶開設、使用、銷戶以及日常管理工作。開戶銀行不得將工資專戶資金轉入非本項目農民工本人銀行賬戶以外的賬戶,不得為工資專戶提供現金支取和其他轉賬結算服務。在收到總包單位報送的工資清單等工資發放資料(數據)后3日內,開戶銀行需將工資通過工資專戶直接支付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賬戶,并向總包單位提供工資支付憑證。
同時,開戶銀行需支持農民工使用本人的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或者現有銀行卡領取工資,不得強制要求農民工重新辦理銀行卡。發現建設單位未按約定撥付人工費用等情況的,開戶銀行應于約定撥付日期的下一個工作日前通知總包單位。發現工資專戶資金使用出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向項目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反饋相關信息。
清遠發布編輯部
來源:新清遠 清遠日報
文字:何帆
編輯:何雁舒
校對:李志芳??
二審:肖陽??
三審:鐘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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