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深夜,警方通報:鄄城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陳某某已被控制。
5月12日,山東鄄城交警發布警情通報。
警情通報
2025年5月12日14時13分許,鄄城縣陳王路與淮河街交叉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
經初步調查,事故原因系陳某某(男,58歲)駕駛小型轎車與一輛闖紅燈的電動自行車相撞后,又與路邊兩輛人力三輪車相撞。目前,陳某某已被公安機關控制,排除酒駕毒駕。陳某某及另一名傷者正在醫院救治,均無生命危險。
目前,傷員救治、事故調查、善后處置等工作正在進行中。
鄄城縣公安局
2025年5月12日
- 這究竟是咋回事?
從警方通報來看,值得關注的有幾個要點:
其一,事發時間是白天:2025年5月12日14時13分許。事發地點是一個交叉路口:鄄城縣陳王路與淮河街交叉路口。
其二,事故后果比較嚴重,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
其三,事故原因是一輛電動車闖紅燈引發。
其四,肇事司機58歲,已被控制。
針對此事,網友們迅速圍觀,紛紛議論。
有網友怒斥,現在大街上有幾樣玩命的,一是送外賣的,橫沖直闖。二是中老人騎電動三輪接小孩上下學的,就沒有看見過紅燈。三是青年婦女騎二輪電動車,騎到路當中,機動車嗚笛就當放屁,我行我素。
有網友直言,都是慣的!個人覺得開車闖紅燈可以接受處罰,但是行人闖紅燈也要想到可能發生的后果,所以個人覺得 ,有人故意闖紅燈被撞那是活該,還應該給司機修車 !前些年去香港旅游的時候,導游就是這樣說的,在香港,行人闖紅燈被撞,車輛不擔責,行人還要給司機修車,到底是不是真的,不得而知。我覺得這樣最公平,要不要紅綠燈干嘛,要交通法干嘛!
有網友表示,機動車造成非機動車死亡的,排除非機動車故意自殺等情況下, 機動車司機承擔不低于50%的責任, 超過50%責任,就含刑事責任了,所以要控制機動車司機!
- 值得關注的是,有當地網友爆料,還原事發后的現場大致情況。
今天中午正好經過路口看到了一點,場面太慘了,路中間一個女的躺在路上直接被蓋上了布子,看衣服應該40歲以內,電動車離人有20多米遠,水杯被撞到另外一個路口中間。轎車撞到了路邊的電線桿上變形了,電三輪車被撞倒在路邊的馬路牙子那里。
這名網友感慨道,太可憐了,雖是闖紅燈,但罪不致死,尤其騎三輪車的無辜受害者。看到這,這一路我車開的都不超過60,在這交通發達,車輛眾多的時代,還是要遵守好交通規則,時刻注意交通安全。
鄄城這場血淋淋的交通事故再次給所有人敲響警鐘。遵守交通規則,不只是汽車司機一方的要求,而是所有人都應該保持敬畏。
一次電動車闖紅燈事件,不僅讓駕駛者本人喪命,而且引發更多的無辜者也不幸遇難。太讓人悲憤!
在惋惜生命逝去的同時,每個交通參與者都該自問:無論是行人還是司機,每天有沒有看紅燈?開車經過路口是否減速?帶家人出門做好防護了嗎?
交通安全關乎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唯有對自己負責,才能對家庭和社會負責。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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