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沐邦,代碼:603398)發布《2024 年年度業績預虧更正公告》。
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據業績更正公告,*ST沐邦涉嫌證券虛假陳述,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最新公告顯示,預計更正后2024年年度實現利潤總額-130,000萬元到-120,000萬元,預計更正后2024年年度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120,000萬元到-110,000萬元,預計更正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150,000萬元到-130,000萬元。此前公告預計2024年年度實現利潤總額-45,000萬元到-35,000萬元,預計2024年年度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52,000萬元到-42,000萬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144,000萬元到-117,000萬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和印花稅損失。
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5年1月25日到2025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沐邦股票,并在2025年4月29日收盤時持有該股票的受損股民,可依法索賠。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投資者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2025年1月1日至今)、聯系方式等。
(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