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ST華微發布公告稱,公司已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函,要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采取現金清償、紅利抵債、以資抵債等方式限期償還占用公司的資金約14.91億元。
公告稱,*ST華微控股股東上海鵬盛科技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鵬盛”)已將持有的華微電子全部股份質押給公司全資子公司吉林麥吉柯半導體有限公司,作為其履行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歸還義務的擔保。該質權將全部用于補償華微電子因資金占用事項造成的損失。
證監會責令改正
公告稱,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吉林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鵬盛科技實業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ST華微控股股東上海鵬盛及其關聯方以預付設備款等名義,非經營性占用ST華微資金。
截至2024年10月15日,公司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余額為14.91億元,占公司2023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45.70%。責令改正決定書要求,所有占用資金應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2025 年8月12日前)歸還。
若公司未能按照責令改正要求在6 個月內清收14.91億元被占用資金,上交所將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停牌后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此后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將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據悉,2024年退市新規將資金占用長期不解決等納入規范類退市情形,若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資金達2億元以上或占凈資產30%以上,且未按期整改的,將觸發強制退市程序。據了解,截止目前,被占用的14.91億資金仍未清收完畢。
股東承諾積極配合
*ST華微表示,公司在已實施完成的 2023 年年度權益分派工作中,將控股股東上海鵬盛的現金紅利調整為由公司按照有關規定處置,即其取得的現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為應付股利視后續非經營性資金占用解決的情況向其支付或由公司收回。
公告稱,公司已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函,要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采取現金清償、紅利抵債、以資抵債等方式限期償還占用公司的資金。上海鵬盛已明確表示愿意積極配合落實解決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問題。
上海鵬盛正在制定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承諾在責令改正期限內盡早償還占用公司的資金,并且已將持有的華微電子全部股份質押給公司全資子公司吉林麥吉柯半導體有限公司,作為其履行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歸還義務的擔保。該質權將全部用于補償華微電子因資金占用事項造成的損失。
據了解,2015年至2023年間,根據上海鵬盛的要求,華微電子持續以預付設備款等名義,與上海奔賽(上海芙拉沃)等公司進行資金往來,相關資金往來均無商業實質,構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直至 2024 年 6 月 8 日,華微電子才在《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對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的回復公告》中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
公司存在兩方面違規事實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表示,公司經營中存在兩方面違規事實:一是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2015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即根據控股股東的要求,公司持續以預付設備款等名義,與關聯方公司進行資金往來,相關資金往來均無商業實質,構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
二是公司在交易所問詢函回復等臨時公告中存在虛假記載。公司在相關回復函中否認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存在關聯關系;否認與關聯方之間存在資金往來;否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的情形。公司臨時公告內容與事實不符,存在虛假記載。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吉林證監局對相關責任主體作出嚴厲處罰:對ST華微和上海鵬盛分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曾濤等11名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的罰款,其中曾濤因違法情節特別嚴重,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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